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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北京天启鸿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95          证券简称:南网储能              编号:2023-4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协议所涉及相关合作事项为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具体项目实施还需开展可行性研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依法办理审批手续等。具体合作事项及项目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 本协议的签订对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视项目实施情况而定。

  ● 当前计划的储能建设项目规模仅为初步预计,实际规模以审定的项目可研设计方案为准,投资金额暂不确定。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南方电网调峰调频(广东)储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南网储能科技”,甲方)于2023年8月11日与北京天启鸿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天启鸿源”,乙方)签订《关于天启鸿源围场共享储能电站项目战略合作协议》(简称“本协议”)。现将协议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协议基本情况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乙方名称:北京天启鸿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1JBQH6Q。

  成立时间:2019年04月09日。

  注册地: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二区2号楼-1至8层101内7层17-24室。

  法定代表人:王野。

  注册资本:13,517.163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储能技术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电池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软件销售;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0.9992%,北京合汇创赢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45.0008%,玖盛熙华(珠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4%。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与天启鸿源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订的时间、地点、方式

  1.签订时间:2023年8月11日。

  2.签订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3.签订方式:书面形式。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审批或备案程序,以及尚待满足的条件

  本协议为双方友好协商达成的框架性、意向性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无需履行相关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本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背景

  为深化战略合作,建立密切的合作伙伴关系,在双方及双方分子公司之间进行多层次的业务合作,共同推进天启鸿源围场共享储能电站项目(简称“鸿源围场项目”)落地实施,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

  (二)合作内容

  鸿源围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半截塔镇,终期规模400MW/1100MWh,拟分期建设,其中一期规模145MW/290MWh,并包含新建1座220kV升压站及其它相关配套设施。

  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由乙方全资子公司启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启鸿科技公司”)投资、建设、运营鸿源围场项目。启鸿科技公司负责项目前期手续报批,依法合规组织开展可行性研究、设计、设备和施工等招标采购工作。启鸿科技公司委托甲方组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及建设全过程管理相关工作,具体内容另行签订合同约定。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通过增资扩股方式控股启鸿科技公司的优先权。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订及履行有利于公司新型储能业务发展,进一步拓展市场份额,不会对公司2023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视项目实施情况而定。

  四、重大风险提示

  (一)本协议所涉及相关合作事项为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具体项目实施还需开展可行性研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依法办理审批手续等。具体合作事项及项目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二)当前计划的储能建设项目规模仅为初步预计,实际规模以审定的项目可研设计方案为准,投资金额暂不确定。

  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项明确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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