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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70         证券简称:万控智造         公告编号:2023-026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

  (二)公司已于2023年8月4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四)本次会议由监事王振刚先生召集并主持。

  (五)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3070         证券简称:万控智造         公告编号:2023-024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2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9.4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65,200,000.00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38,679,245.28元后的募集资金金额为526,520,754.72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于2022年3月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另扣除前期已支付承销及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22,181,859.6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04,338,895.07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7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推动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默飓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默飓电气”)分别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北白象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7日、2022年5月13日与前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共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个,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发表了明确表示同意的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出具了《关于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7877号)。公司及默飓电气分别于2022年6月14日进行了募集资金置换,其中,公司实际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251.86万元,默飓电气实际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9,285.37万元。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情况。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投项目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说明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070         证券简称:万控智造         公告编号:2023-027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23日(星期三)上午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8月16日(星期三) 至8月22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wkdb@wecome.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8月15日发布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8月23日上午10:00-11:00举行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23日上午10:00-11: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木晓东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郑键锋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胡洁梅女士及独立董事张磊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8月23日上午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8月16日(星期三)至8月22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wkdb@wecome.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事务部

  电话:0577-57189098

  邮箱:wkdb@wecome.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公司代码:603070                                        公司简称:万控智造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70         证券简称:万控智造         公告编号:2023-023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并表决。

  (二)公司已于2023年8月4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四)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木晓东先生召集并主持。

  (五)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3070         证券简称:万控智造         公告编号:2023-025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的支付方式,降低财务成本,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2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9.4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65,200,000.00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38,679,245.28元后的募集资金金额为526,520,754.72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另扣除前期已支付承销及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22,181,859.6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04,338,895.07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75号)。

  二、 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如本次股票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要,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因企业经营发展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先行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对上述部分项目进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上述项目的自有或自筹资金。

  三、具体操作流程

  (一)合同签订: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由经办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确定可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合同;

  (二)款项支付及管理:具体办理支付时,由经办部门填制付款申请,根据合同条款和注明的付款方式,按《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批。财务部门根据审批通过后的付款申请办理票据支付。财务部门负责建立专项台账,逐笔记录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情况明细表,按月汇总报送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三)资金置换:财务部门按月统计未置换的以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根据垫付的票据统计编制置换清单,按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审核、批准后,将使用票据支付的募投项目建设款项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等额置换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同时通知保荐机构;

  (四)监督检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使用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3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加快票据周转,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实际情况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支出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具体的操作流程来确保交易真实、有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万控智造本次以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以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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