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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2871号文《关于同意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8,592,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43元。截至2020年12月14日,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859.2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4,490,56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72,122,640.92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2,367,919.0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518Z0053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年12月1日,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山东贞明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贞明”)增资13,827.00万元专项用于实施“集成电路封装项目”。于2020年12月30日,公司及山东贞明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高新支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0,144.05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资金安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4,623.00万元,具体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附表1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2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充分的清查、分析和评估。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公司2023年半年度计提的减值准备合计为7,494.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3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133.46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本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对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公司本期应计提存货跌价损失7,360.59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半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7,494.05万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数7,494.05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讨论及审议,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能够合理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其他说明

  2023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4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投资者联系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对投资者联系方式进行了调整,为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广大投资者,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变更前:

  联系电话:0755-26983905

  变更后:

  联系电话:0755-26983981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注册地址、主要办公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均保持不变,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公司代码:688699                      公司简称:明微电子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公司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五、风险因素”相关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3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于2023年8月1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3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尹志刚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021)。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3-022)。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5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9月01日(星期五)下午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08月25日(星期五)至08月31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chinaasic.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8月15日发布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9月01日下午 13:00-14:00举行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9月01日下午 13:00-14: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王乐康

  总经理:李照华

  董事会秘书:郭王洁

  财务总监:王忠秀

  独立董事:罗丽红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9月01日(星期五)下午 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8月25日(星期五)至08月31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chinaasic.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郭王洁

  电话:0755-26983981

  邮箱:Ir@chinaasic.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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