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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昇兴股份”)正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昇兴(安徽)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昇兴”)拟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福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对公司向光大银行福州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整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安徽昇兴就本次担保事项已履行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3、注册资本:97,691.8468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林永贤

  5、成立日期:1992年12月4日

  6、住所:福建省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一路

  7、经营范围:生产易拉罐、马口铁空罐、易拉盖及其他金属制品;包装装潢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统一协调管理集团内各成员公司的经营活动和代购代销成员公司的原辅材料和产品;酒、饮料及茶叶,保健食品,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9、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昇兴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公司:昇兴(安徽)包装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期限:《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担保金额:最高额人民币贰亿元整

  5、担保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

  6、本次担保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提供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0,882.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42.48%。其中,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0,882.60万元(全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万元;不存在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以外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担保债务逾期未清偿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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