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23-064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R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公司重大事件相关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9日收到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22)京0108刑初416号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判决书”),被告单位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被告人邵学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披露的《关于收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刑事判决书的公告》(编号:2023-054)。
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披露《关于刑事案件进展的公告》(编号:2023-057),判决书已生效,公司、邵学已依据判决结果分别缴纳罚金人民币300万元、30万元。
公司已缴纳的罚金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0.3%,公司已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已经按照规则陆续披露了本案件的进展情况,公司员工、客户、合作伙伴、同业公司等相关方应该多有知晓。公司将继续关注各方面或有影响,坚持提高技术、产品、服务能力,做好客户、合规、经营等方面工作。
3、公司未达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其他诉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达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诉讼总金额为2,711.18万元,其中公司向相关方提起的诉讼/仲裁涉案金额为2,386.94万元。
4、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详见2023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重要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半年度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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