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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424          证券简称:贵州百灵         公告编号:2023-05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 年7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3年8月3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安顺市大健康医药产业运营有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安顺市大健康医药产业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健康医产”)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申请不超过1,500万元(含)授信额度,公司将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含),大健康医产另一股东安顺市医投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顺医投”)将以其持有的大健康医产45%的股权和该股权项下全部财产权利以及安顺医投对大健康医产享有的全部所有者权益设定质押,作为公司为大健康医产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反担保。

  相关公告详见2023年7月19日及2023年8月4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 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及安顺市医投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及《股权质押反担保协议》,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向大健康医产提供授信1,500万元,期限为1年,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1,500万元,大健康医产另一股东安顺医投以其持有的大健康医产45%的股权和该股权项下全部财产权利以及安顺医投对大健康医产享有的全部所有者权益设定质押,作为公司为大健康医产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反担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安顺市大健康医药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400750152492R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斌

  成立日期:2003年5月30日

  注册地址:贵州省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航大道现贵州百灵制药厂西北侧

  注册资本:壹仟万圆整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 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 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无需许可(审批)的, 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 生物制品(除疫苗)、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第一、二类),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酒类)(凭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日用品、卫生用品、消毒用品、化妆品、农副产品、五金交电、中药材种植(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化学原料药、抗生素原料药、医疗用毒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单方制剂、医药用化学试剂、毒性中药饮片的销售;代储代配;医药、医疗及健康软件技术开发、技术运营、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药、医疗器械供应链管理及咨询服务;Ⅰ类医疗器械、Ⅱ类医疗器械、Ⅲ类医疗器械的经营、配送、储存、科研服务;医药、医疗器械及其配套设施设备的仓储及相关服务(除危险品);大健康医疗医药产业项目运营;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推广;销售:计算机硬件、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

  (二)股权结构

  

  (三)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情况

  单位:元

  

  大健康医产非失信被执行人,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四、合同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受信人:安顺市大健康医药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

  担保人: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授信金额及期限:1,500万元,1年期

  3、保证金额及保证方式:担保金额为1,50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

  授信人与受信人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担保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保证范围

  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二)股权质押反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质权人、担保人(甲方):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出质人、反担保人(乙方):安顺市医投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安顺市大健康医药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2、质押股权

  本合同中所称的质押股权为乙方合法持有并享有处分权的目标公司的股权及派生权益,乙方为目标公司的合法股东,共计持有目标公司45%的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450万元)。此次乙方以其持有之目标公司45%的股权和该股权项下全部财产权利以及乙方对目标公司享有的全部所有者权益设定质押,作为甲方为目标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反担保。

  《质押财产清单》对质押财产价值的约定,不表明质押财产的最终价值,不为甲方处置该质押财产的价值参考,也不构成对甲方处置该质押财产的限制。

  乙方应以最大的谨慎维持质押股权的有效性和价值,防止因为发生任何事由导致质押股权失效或贬值。如质押股权价值增加,增加的部分仍作为甲方在主合同项下债权的质押担保。

  乙方首先以本协议所涉质押股权对反担保范围内债权承担质押反担保责任。

  3、质押反担保范围

  甲方按《最高额保证合同》代目标公司实际清偿的全部债务之百分之四十五的金额,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强制执行费)等;

  本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代偿资金占用费以及甲方为实现质押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评估、登记、保险、保管、鉴定、公证、处置质押物等的费用)等;

  比例限制:上述产生的全部费用,是乙方最终的反担保范围,并以甲方按《最高额保证合同》实际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承担担保责任之时乙方对目标公司享有的股权比例为限。

  4、担保期间

  被担保债务的担保期间为自甲方按《最高额保证合同》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承担担保责任之日起算两年 。

  五、累计担保情况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余额为2,4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61%,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9,6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二)《股权质押反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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