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23-08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9月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号湾谷科技园C4幢二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日
至2023年9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0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罗卫国、史东伟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帐户卡。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号湾谷科技园C4幢二层。
(三) 登记时间:2023年08月30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8:00)。逾期未办理登记的,应会于会议召开当日13:30之前到会议召开地点办理登记。
(四)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一)1、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上,信函日期以收到的邮戳为准。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食宿费等自理。
(二)与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卓伟
电话:021-55095580
传真:021-55095580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23-085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9月2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股份数量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和发行数量进行了调整。
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均为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2年9月2日起至2023年9月1日止。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5月12日出具了《关于同意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76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鉴于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事宜的顺利实施,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公司本次发行注册批复规定的12个月有效期截止日(即2024年5月11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事项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延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本次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继续顺利推进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工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8月16日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23-084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归还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3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23年8月16日起至2024年8月15日止。
● 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于2023年8月16日全部归还前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6,000万元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不超过9,3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1号),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域生态”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83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32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2,272,000.00元,扣除不含税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406,457.62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3,865,542.3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于2021年06月22日出具了“众会字(2021)第06405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详情见公司2022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码:2022-072)。
截至2023年8月16日止,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6,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3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或进度,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使用该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以确保项目进展,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3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于2023年8月16日全部归还前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6,000万元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不超过9,3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经营成本,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3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有利于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3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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