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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2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1日通过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范小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4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及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

  为推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2023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现就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相关文件的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一、《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修订情况

  

  二、《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修订情况

  

  三、《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修订情况

  

  除上述主要修改情况外,公司根据最新业务情况完善了若干业务表述,此外无其他实质性修订。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3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1日以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16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6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3〕14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首轮问询问题。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按照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已根据相关要求对《问询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及相关公告文件。

  根据上交所对问询函回复进一步的审核意见,现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部分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与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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