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18 证券简称:三旺通信 公告编号:2023-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双方的意向性约定,旨在表达双方合作意向,确定双方互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协议的具体实施及进度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双方将在本协议基础上就具体合作项目另行协商签订具体合作协议,具体合作项目以正式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合作的框架性、指导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和项目合作的具体权利义务,对公司本年度和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具体合作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对各年业绩产生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决策。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旺通信”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三旺奇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旺奇通”或“乙方”)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联通上海分公司”或“甲方”)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2、企业类型:分公司
3、负责人:沈洪波
4、成立日期:2000-11-28
5、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惠民路456号1幢1层E区
6、经营范围:在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关联关系:中国联通上海分公司与三旺通信、三旺奇通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订的时间、地点
本协议由三旺奇通与中国联通上海分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在上海市签订。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为双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战略合作意向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无需提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进展情况按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本协议无需有关部门审批或向有关部门备案。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的背景
1、本项目由甲方的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松江区分公司具体负责。中国联通上海分公司坚决践行国家使命,全面建设广度、厚度、深度行业一流的智能化综合性数字信息基础设施,为经济社会发展畅通信息大动脉、构筑数字新底座;坚决落实网络强国战略,服务数字中国、智慧社会建设,把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以技术领先、高度集成的“全覆盖、全在线、全云化、绿色化、一站式”数字化服务,助力千行百业“上云用数赋智”新发展。
2、乙方上海三旺奇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承接及拓展三旺通信于通信领域的产品及服务,是三旺通信的研发成果转化基地,推动新技术和新产品走向市场。
3、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上海市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上海市先进制造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的重点方向和任务,支撑开展各项重点工作,双方围绕智慧城市与园区、工业安全、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人工智能领域等数字产业发展目标定位,充分发挥双方各自在市场、政策、产业、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优势,聚焦企业、行业、区域转型升级需要,围绕制造企业、园区、政府等,提供多场景、全链条、多层次应用示范,共同推动上海“数字经济”建设,为“数字经济”保驾护航。
(二)合作内容
1、甲乙双方依托双方现有优势,围绕松江区企业、园区、政府数字化转型方面开展战略合作,共同推动相关业务的发展。合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智慧城市规划与建设;
(2)智慧园区信息化建设与管理;
(3)园区入驻企业相关通讯配套服务;
(4)基于工业安全领域方案、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人工智能等领域的方案打造、项目合作及落地。
2、双方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共同开展合作项目,共享资源和优势,将根据项目的具体需求,确定合作方式、责任分工和合作机制,并在合作过程中保持密切的沟通与协调,共同打造智慧城市与园区、工业安全、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人工智能领域等标杆项目案例。
3、双方以统一的资源整合优势承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期的公关、需求分析、投标、方案制定等一系列市场活动,以及中标后双方共同开发直至项目交付为止。
4、后续针对双方的数字化转型相关项目,拥有优先合作权。
(三)协议双方的主要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与义务:
(1)提供智慧城市、智慧园区、工业安全、人工智能、数字化转型领域的相关专业知识和技术支持;
(2)协助乙方推广和落地合作项目;
(3)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包括但不限于网络、设备和人力资源等;
(4)协助乙方园区入驻企业开展通讯配套服务。
2、乙方责任与义务:
(1)提供智慧城市、智慧园区、工业安全、人工智能、数字化转型领域的相关专业知识和技术支持;
(2)协助甲方推广和落地合作项目;
(3)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包括但不限于网络、设备和人力资源等。
(四)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3年,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协议期满时,双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五)其他事项
1、本协议系战略合作意向性协议,上述合作意向、合作方式等均需双方另行签订合作协议,具体合作实施及相关法律事项需在正式合作协议中予以明确。
2、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没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都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
三旺奇通本次与中国联通上海分公司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和项目合作的具体权利义务,对公司本年度和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具体合作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对各年业绩产生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对上市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旨在实现合作双方的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通过发挥双方在市场、政策、产业、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优势,聚焦企业、行业、区域转型升级需要,围绕制造企业、园区、政府数字化转型方面开展战略合作,共同推动相关业务的发展,实现互利共赢,对公司未来业务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签订的协议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发生变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重大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为双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战略框架性约定,为后续推进具体合作奠定了良好基础,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存在不确定性。双方将在本协议基础上就具体合作项目另行协商签订具体合作协议,具体合作项目以正式协议为准。
2、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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