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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2023〕042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因工作人员疏忽,会议通知内容“二、会议审议事项”中“提案6.00、6.01”与“附件2:授权委托书”中“提案6.00、6.01”表述有误,为保障投资者顺利参与投票,现更正如下:

  一、更正前:

  1、“二、会议审议事项”中“提案6.00、6.01”

  

  2、“附件2:授权委托书”中“提案6.00、6.01”

  

  二、更正后:

  1、“二、会议审议事项”中“提案6.00、6.01”

  

  2、“附件2:授权委托书”中“提案6.00、6.01”

  

  除上述相关更正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后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本公告附件。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7日

  附件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8月28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21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2023年8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上海金沙智选假日酒店二楼会议室(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228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本次股东大会在审议第1-6项议案时,须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公开披露,上述议案1-6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

  2023年8月25日,上午8:30—11:30和下午13:00—16: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977号),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8月25日下午16: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时请务必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海晶

  联系电话:021-52708824

  邮编:200333

  传真:021-52708824

  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977号

  电子邮箱:dsh@huaming.com

  5、本次股东大会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70”,投票简称为“华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8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3年8月28日召开的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授权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说明:请在除累积投票制外“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对实行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填写选举票数。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所持股份性质:

  委托签署日期:2023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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