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3-1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决定书》【(2023)苏 05破2号之一】,事涉常州船用电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常州船缆”)在常州船缆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如下:
“本院认为,常州船缆内部治理机制仍能正常运转,经管理人调查未发现债务人存在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也未发现债务人存在其他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常州船缆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有利于保持生产经营的连续性,有利于债务人继续经营、保障破产重整程序的顺利推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决定如下:
准许常州船缆在其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3-105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中利集团”)股票(证券简称:ST中利,证券代码:002309)于2023年8月14日、2023年8月15日、2023年8月1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向公司、控股股东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截至目前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
4、公司和控股股东截至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主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于2023年6月10日、7月15日披露的2023-081、2023-090号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380.76万股股份可能被变价处置导致可能被动减持的事项尚未结束,公司未知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是否涉及上述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其他关注事项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公开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3年7月15日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3-089),公司不存在应修正情况。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6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