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3-038
持股5%以上的股东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于2023年5月1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暨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公司股东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资本”)持有本公司股份11,16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8%,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自该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自该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04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90%。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长江资本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公司于近日收到长江资本《关于和远气体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区间届满但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期间长江资本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54.30万股,减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6%,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154.30万股,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0股。具体减持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1: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明细表
表2:大宗交易减持明细表
注1:以上减持的股份均源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注2:以上数据截至2023年8月16日。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以上数据截至2023年8月16日。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长江资本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2、长江资本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不存在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形。
3、长江资本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长江资本本次减持计划进行了预先披露和进展公告,本次实际减持进展情况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
三、备查文件
1、长江资本出具的《关于和远气体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区间届满但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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