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0 证券简称:苏美达 公告编号:2023-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状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对已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关的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其中坏账准备主要为公司对机电产品、纺织服装等业务的应收款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7,289.37万元。其中单项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6,440.20 万元,按照信用风险组合的预期损失率计提的减值准备849.17万元。
存货跌价准备主要为公司对部分滞销的光伏组件、大宗商品、动力工具等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共计11,379.34万元。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为公司对工程项目按照预期损失率计提的减值准备-286.32万元。
二、核销资产状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的相关要求,为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当期部分资产进行了核销处理,具体如下:
公司应收款项的核销主要为各子公司针对当期确认无法收回的逾期应收款项进行坏账准备核销处理。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计提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次公司计提各项减值准备遵循稳健的会计原则,有利于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以上减值准备共计减少公司2023年上半年利润总额18,382.39万元。
(二)核销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次公司核销资产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稳健的会计原则,由于上述资产核销均计提足额的减值准备,因此不会对当期利润总额产生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后,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0710 证券简称:苏美达 公告编号:2023-030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4日分别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3年8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杨永清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二、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专项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三、 关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关联董事杨永清先生、金永传先生、皮安荣先生、王玉琦先生回避表决。
四、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专项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五、 关于《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期修订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2023-2025)》。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六、 关于制定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相关文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0710 证券简称:苏美达 公告编号:2023-032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369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十名参与配套资金募集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624.43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63元,扣除承销费用、律师费和验资费等发行费用3,409.6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46,590.40 万元,相应募集资金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于2016年11月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450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46,714.94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311.23万元;2023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189.60万元,2023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91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48,904.54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314.14万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将结余募集资金及产生的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财务顾问中信建投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所有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并办理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三、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系进一步提高信息传递的有效性,增强公司的市场反应速度,提升公司运营管理能力,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通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持续增长带来的资金需求,通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的提升来体现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原列入募集资金投向计划的营口市大石桥盛康汤池20MW光伏发电项目和泗阳洪辉张家圩30MW光伏发电项目,并将剩余募投资金本金以及产生的利息共计12,204.81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已完成的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结余利息收入共计1,270.69万元及未来产生的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可使用状态,同意公司“信息化建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募集资金余额及未来将产生的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继续以自有资金支付“信息化建设”募投项目剩余未支付相关尾款及质保金。
以上涉及变更后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是通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持续增长带来的资金需求,通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的提升来体现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项目对外转让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半年度
编制单位: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注2]、[注3]详见附件2中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半年度
编制单位: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4]:东台1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与弶港滩涂20MW地面集中式渔光互补电站项目同属东台沿海苏阳达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简称苏阳达公司),因苏阳达公司发生的费用无法分配到两个具体项目,因此实现的效益在弶港滩涂20MW地面集中式渔光互补电站项目体现后,未在东台1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体现。
[注5]:会东县汇明二期30MW林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与会东县汇明30MW地面光伏发电项目同属会东县德润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会东德润公司),因会东德润公司发生的费用无法分配到两个具体项目,因此实现的效益在会东县汇明30MW地面光伏发电项目体现后,未在会东县汇明二期30MW林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体现。
证券代码:600710 证券简称:苏美达 公告编号:2023-031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3年8月4日分别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于2023年8月16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亚民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书面审核,认为:
(一)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由公司董事会组织编制,并已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情况;
(三)公司董事会及相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关保密要求的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二、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三、关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机财务”)按照金融监管部门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相关标准。与关联方发生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四、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18日
公司代码:600710 公司简称:苏美达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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