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89 证券简称:新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17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7日通过书面、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沈建华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新澳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3889 证券简称:新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1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17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7日通过书面、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焕祥主持,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3889 证券简称:新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2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本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规定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实际情况。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解释第 16 号对公司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预计后期影响公司的主要项目是公司作为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而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进行了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表决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8日
公司代码:603889 公司简称:新澳股份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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