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4
转债代码:118029 转债简称:富淼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 公司自2023年4月1日起变更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公司基于2023年6月30日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余额及账龄基础上进行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导致公司2023年1-6月减少信用减值损失94.16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2023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变更内容
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具体如下:
1、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
(1)变更前后的组合类别
(2)变更后的各组合确定的依据及信用损失计量方法
[注]6+10银行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6家大型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10家上市股份制银行。下同。
(3)变更前组合的信用损失率
(4)变更后组合的信用损失率
(二)变更原因
随着公司业务和客户情况的不断变化以及对客户风险管理措施的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评估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的构成及风险性,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对客户不同业务形成的应收款项之回款情况及趋势分析进行预期损失率统计和测算,同时考虑前瞻性信息等因素,原有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无法客观地反映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实际信用风险等情况。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进一步细化风险特征的分类组合,并结合当前经营情况以及对未来运营状况的预测。
为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八条“会计估计变更,是指由于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状态及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了变化,从而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或者资产的定期消耗金额进行调整。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形包括两种:赖以进行估计的基础发生变化,或者由于取得新信息、积累更多经验以及后来的发展变化,可能需要对会计估计进行修订”,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外部经济环境变化、内部数据和风险计量技术完善优化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而进行的会计估计变更。遵循会计准则精神,此次变更旨在强化信用风险区分度,提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精细化程度。
(三)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3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公司自2023年4月1日起变更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公司基于2023年6月30日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余额及账龄基础上进行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导致公司2023年1-6月减少信用减值损失94.16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更准确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可以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富淼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日常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如实反映了富淼科技公司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6
转债代码:118029 转债简称:富淼转债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8月28日(星期一) 下午 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08月21日(星期一) 至08月25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feymer.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8月18日发布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8月28日下午 14:00-15:00举行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8月28日 下午 14:00-15: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熊益新先生
独立董事:许汉友先生
副总裁、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邢燕女士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8月28日 下午 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8月21日(星期一) 至08月25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feymer.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12-58110625
邮箱:IR@feymer.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8日
公司代码:688350 公司简称:富淼科技
转债代码:118029 转债简称:富淼转债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和分析”。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2
转债代码:118029 转债简称:富淼转债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淼科技”)董事会对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2月2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67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5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3.58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1,486.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794.58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6,692.32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0120号《验资报告》。
2、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1月14日核发的《关于同意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57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45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64.08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4,035.9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7939号)。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6,713.0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初始存放金额合计38,401.51万元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36,692.32万元的差额1,709.19万元系募集资金到账后需要支付的与发行有关的直接相关费用。
2、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27,841.5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初始存放金额合计金额45,000.00万元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44,035.92万元的差额964.08万元系募集资金到账后需要支付及置换的与发行有关的直接相关费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2021年1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张家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凤凰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2021年4月,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富淼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淼膜科技”)与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华泰联合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有4个,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含现金管理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该账户为子公司苏州富淼膜科技有限公司开设的专户。2021年4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划拨相关金额至全资子公司苏州富淼膜科技有限公司“950套/年分离膜设备制造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作为无息借款,在借款额度内视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分期汇入。其中1,471.98万元已于2021年3月29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同意用于置换该项目的预先投入资金。
(二)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公司分别与华泰联合、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凤凰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凤凰支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凤凰支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凤凰支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内容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2023年1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富淼膜科技、苏州金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渠环保”),分别在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华泰联合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有8个,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含现金管理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账户8018288809301为子公司富淼膜科技开设的专户,账户10528101040015660为子公司金渠环保开设的专户。2023年1月18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622.79万元及相关利息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富淼膜科技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950套/年分离膜设备制造项目”,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225.19万元及相关利息向公司全资子公司金渠环保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张家港市飞翔医药产业园新建配套3,600方/天污水处理项目”。本次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 3 年,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前偿还或到期后续借。
[注2]2023年4月18日,公司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凤凰支行 (账号为465078570925)的账户予以注销;2023年5月24日,公司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凤凰支行(账号为32250198625900000774)的账户予以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和附表2)。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3,631,517.85元及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3,628,638.50元,合计为27,260,156.35元。置换金额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关于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1]1243号),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17,447,806.95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680,660.37元,合计为20,128,467.32元。置换金额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关于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3] 2167号),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首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100万元的暂时闲置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2、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8,000 万元(包含本数) 的部分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由于公司本次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净额36,692.32万元低于招股说明书中项目预计募集资金使用规模60,000.00万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募投项目金额的议案》,对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了调整,对于缺口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注2]项目尚在建设中,暂未达到产出条件,不产生效益。
[注3]公司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入金额部分主要系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后取得的收益所得。
附表2:
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项目尚在建设,暂未达到产出条件,不产生效益。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3
转债代码:118029 转债简称:富淼转债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汉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切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2)。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3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可以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23-054)。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5
转债代码:118029 转债简称:富淼转债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孙海燕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孙海燕女士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孙海燕女士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请顾宇轩先生(个人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日常工作,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顾宇轩先生获聘后,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承诺将参加近期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顾宇轩先生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相关素质与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2-58110625
联系邮箱:IR@feymer.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凤凰镇凤南路1号公司行政区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附件:顾宇轩先生简历
顾宇轩先生,199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3年9月至2023年7月,历任公司研发技术员、高级技术员、助理应用工程师、应用工程师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顾宇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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