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46 证券简称:嘉和美康 公告编号:2023-04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夏军先生《关于提议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的函》。提议内容主要如下:
一、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夏军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夏军先生提议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二、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及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公司拟在未来适宜时机将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3.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4.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5.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9.50元/股。
6.回购资金来源: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
三、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3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夏军先生作为激励对象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6.0641万股,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完成了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登记工作。除上述情况外,夏军先生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四、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夏军先生在回购期间无减持计划,暂无明确的增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夏军先生承诺:将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承诺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六、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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