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3-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3月9日核发的《关于同意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55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并于2021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4.8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606,800,000.00元,扣除公司不含增值税的保荐及承销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41,334,440.75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5月12日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303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
本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5,897,353.16元,2023年上半年度收到的理财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913,963.61元。截止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10,392,488.68元,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2,946,403.71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3,888,355.78元(包含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此外,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10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分别于2021年5月10日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景田支行、中信银行深圳红树湾支行、广发银行深圳罗湖支行以及交通银行深圳香洲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施完毕后,为便于管理,公司于 2021 年7月20日将开设在交通银行深圳香洲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443066065013003485317)注销。2021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中信银行深圳红树湾支行专户(专户号码为:8110301013500574338)的对应“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中国银行深圳龙岗支行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注销中信银行深圳红树湾支行专户(专户号码为:8110301013500574338)。2022年1月18日,公司与中信证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 4:“营销体系建设与品牌推广项目”期末投入进度超过100%系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均投入该募投项目所致。
注 5:“研发中心升级及产能扩充项目”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无法预计其效益。
注 6:“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可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率,实现公司各业务部门之间以及内外部之间的信息互通,有效提升公司整体信息化管理水平,并为公司管理层的决策分析提供有力支持。
注 7:“营销体系建设与品牌推广项目”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可进一步完善在公司在国内外市场的布局,扩大公司营销网络的覆盖面,提升公司在全球体外诊断行业细分领域的市场份额和品牌影响力,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注 8:“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可缓解公司营运资金压力,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公司代码:688575 公司简称:亚辉龙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3-042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8月29日(星期二)下午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为提高交流效率,公司现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3年08月22日(星期二)至08月28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szyhlo.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8月18日发布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8月29日下午16:00-17:00举行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8月29日下午16: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代)胡鹍辉先生,财务总监廖立生先生,独立董事刘登明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加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8月29日下午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为提高交流效率,公司现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3年08月22日(星期二)至08月28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szyhlo.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秘办
电话:0755-8482 1649
邮箱:ir@szyhlo.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3-040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16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出席监事占应出席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与会监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和审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4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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