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1 证券简称:上海谊众 公告编号:2023-04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谊众”)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0,000,000.00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8月3日发布的《关于同意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2595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4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8.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774.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171.4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93,603.05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9月3日全部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01Z0041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50,000,000.00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增加公司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现金管理业务,确保现金管理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六、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0,000,000.00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0,000,000.00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0,000,000.00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88091 证券简称:上海谊众 公告编号:2023-047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8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1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劲松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0,000,000.00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50,000,000.00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45)。
4、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首次授予价格、首次授予数量、预留授予价格、预留授予数量)的调整是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1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5、 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3年8月16日为预留股份授予日,以 29.7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22.00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51)。
6、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董事会同意将《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7、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了保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考核管理办法》的制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将《考核管理办法》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8、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9月8日(星期五)下午14:00在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上海市奉贤区仁齐路79号),以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3)。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88091 证券简称:上海谊众 公告编号:2023-053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9月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上海市奉贤区仁齐路79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8日
至2023年9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 定,本次股东大会涉及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详情请查阅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8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周劲松、孙菁、上海谊兴企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杉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9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5日
(二)、登记地点: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上海市奉贤区仁齐
路79号)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或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人股东或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
(2)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
3、 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企业的,应当加盖企业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
4、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在上述登记时间及登记地点现场办理;或在不晚于2023年9月7日16时00分将上述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info@yizhongpharma.com进行出席回复。
5、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时需检查登记材料原件。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上海市奉贤区仁齐路 79 号
邮编:201401
电话:021-37190005
联系人:方舟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 30 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91 证券简称:上海谊众 公告编号:2023-055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修订《公司章程》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的实际情况对《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依法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等行政审批程序。公司董事会已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公司已于2023年4月19-20日实施并完成2022年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本次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43,888,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1股,共计转增14,388,80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58,276,800股。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43,888,000股变更为 158,276,8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43,888,000元变更为158,276,800元。
二、 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的董事由9人变更为7人,公司已对《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份总数、董事人数等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的修订已完成工商登记,并换领新的工商营业执照。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88091 证券简称:上海谊众 公告编号:2023-049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8日(星期一)下午 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9月11日(星期一)至9月15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nfo@yizhongpharma.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8月18日发布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9月18日 下午 14:00-15:00举行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8日 下午 14:00-15: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周劲松
董事会秘书:方舟
财务总监:张芷源
独立董事:胡改蓉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9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9月11日(星期一 )至9月15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nfo@yizhongpharma.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方舟
电话:021-37190005
邮箱:info@yizhongpharma.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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