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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3-06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对河北中岩大地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岩建材”)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承诺的应付账款承担无条件付款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实际担保金额和期限以公司与金融机构最终签署并执行的协议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北京商银微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合称“金融机构”)签署了《网络供应链“e信通”业务合作协议(集中模式)》(以下简称“合作协议”),约定在合作协议有效期内,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求将授信额度分配至子、分公司,公司授权子、分公司与金融机构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对于子、分公司使用公司分配的签发限额,如子、分公司对于已签发但在债权到期日时未足额偿付的,则由公司承担无条件付款责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方: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

  3、丙方:北京商银微芯科技有限公司

  4、合作内容:

  4.1、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甲方、甲方集团内的子、分公司及其上游供应商符合条件的前提下,通过整合各方资源,甲方授权子、分公司与乙方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乙方与丙方系统对接,为甲方、甲方集团内的子、分公司供应商提供网络供应链服务:两方利用其供应链管理平台为甲方、子、分公司及其供应商的采购销售交易提供应收账款确权、流转等供应链金融管理服务。供应商委托丙方平台将对甲方或子、分公司的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乙方,向乙方申请在线供应链融资服务。乙方根据接收到的丙方平台发送的供应商客户信息、甲方或子、分公司与供应商的历史交易记录、甲方或子、分公司对供应商的推荐信息以及供应商对甲方或子、分公司的应收账款信息等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为供应商提供网络供应链融资服务。

  4.2、为便捷、高效的开展网络供应链业务,乙方与丙方系统对接,实现业务数据及信息的线上传递。凡通过任意一方系统发送的数据及信息等内容均视为该方已确认的内容,对该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由于其中任意一方系统发送的虚假、错误、不完整、无效数据及信息造成其他方损失的,该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乙、丙各方对于涉及己方的系统优化、升级、维护,均有义务就变动事项提前 5个作日告知另外一方。

  5、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若一方认为另外方存在违约情况,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要求改正,接收通知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说明或采取改正措施。甲、乙、丙中任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给另外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赔偿责任不受本协议终止的影响。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网络供应链“e信通”业务合作协议(集中模式)》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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