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华拓矿山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拓工程”)于2022年10月24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江苏神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神盾”)80%的股权,以总价8,772.88万元转让给国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马永民、郑宝。本次转让完成后,华拓工程不再持有江苏神盾的股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以及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4月28日分别在指定媒体披露了《创力集团2022年年度报告》、《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方便投资者进一步了解本次交易的情况,现将出售资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进一步补充公告如下:
本次资产出售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财务支持,对公司财务状况有积极影响,对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不利影响。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交易实施后,将对公司 2022年度利润产生一定影响,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具体影响如下:
1、根据处置价款人民币8,772.88万元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应享有江苏神盾机械有限公司自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人民币5,385.35万元及商誉净值人民币3,773.49万元之和的差额部分,影响2022年投资收益-385.96万元。
2、参考证监会会计监管工作通讯 2016 年第 3 期“(四)原逆销交易形成的内部未实现利润在子公司处置后合并报表层面的会计处理原则”,针对未实现内部交易处理方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企业之间发生的有关交易,不管交易方向是顺销还是逆销,前期未实现的内部损益在子公司处置后,都应在处置当期通过“投资收益”科目进行合并抵销,计入处置子公司当期合并财务报表的投资收益。故基于处置行为,合并层面未实现利润转出5,797.80万元,影响2022年投资收益5,797.80万元。
3、以上两项合计对投资收益即对税前利润的影响为5,411.84万元,对净利润的影响为4,046.70万元,其中:对归母净利润的影响为2,057.65万元;对少数股东损益的影响为1,989.05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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