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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23-31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23-32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收到董事会秘书徐金叶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徐金叶女士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详情请参见《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编号:2023-029)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李丹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李向春先生建议,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丹奇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时继续兼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就董事会秘书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任职生效后,李丹奇先生将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刘京津先生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李丹奇先生已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具备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任职条件,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履职能力,与公司、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所规定的的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意见关于八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1、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李丹奇的通讯方式

  办公电话:13323505023;0951-5968328

  传真:0951-5969368转615;

  通信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隆基大厦15层

  邮政编码:750002

  电子邮箱:lidanqi@zhongyinrongye.com

  四、备查文件

  1、《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李丹奇先生简历

  李丹奇,男,1992年出生,大学本科,中级经济师。2015年9月—2017年10月就职于申万宏源证券宁夏分公司,2017年10月—2019年5月就职于宁夏正和凤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9年5月—至今就职于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具有中级经济师、基金从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证券投资顾问资格、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

  李丹奇与公司、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没有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23-33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简称:中银绒业,证券代码:000982)股票2023年8月16日、8月17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1.0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目前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公司控股股东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5、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6、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7、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说明:

  公司于2023年7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3-28),公司预计2023年半年度的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出现同向上升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不存在已披露的业绩预告应修正情况。《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是公司初步核算的数据,具体财务数据将在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有关信息披露工作, 并提醒广大投资者: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3、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23-30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16日(星期三)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航兴国际广场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方式发送至每位董事。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分别是李向春、郝广利、申晨、刘京津、蒋永、王润生,独立董事虞世全、朱丽梅、王新元,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向春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 会议审议通过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半年报摘要和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李丹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李向春先生的建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及审核,聘任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李丹奇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时继续兼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

  李丹奇先生简历

  李丹奇,男,1992年出生,大学本科,中级经济师。2015年9月—2017年10月就职于申万宏源证券宁夏分公司,2017年10月—2019年5月就职于宁夏正和凤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9年5月—至今就职于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具有中级经济师、基金从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证券投资顾问资格、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

  李丹奇与公司、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没有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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