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3-07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5号)同意注册,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4.50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3,125.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942.3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8,182.6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1日全部到位,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编号“XYZH/2021BJAG10184号”)。
截止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收入(含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共计528.96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24,287.15万元,其中用于嵌入式计算机扩能项目2,287.15万元,用于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16,0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6,0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9,500.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0万元。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余额为4,924.4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表中计算差异系四舍五入小数尾差。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版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2020年3月20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于2021年4月1日与原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止2023年6月30日各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司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负责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中信建投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华泰联合承接。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已经严格遵照制度及协议的约定执行。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情见附表1:《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半年度,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关于“嵌入式计算机扩能项目”,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于7月与成都市兴城建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正式签订《工业厂房销售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于8月2日前已支付首笔款项41,475,472.50元。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3-076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7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情况见本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情况见本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73)。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江虎先生为铭科思董事,系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具体情况见本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情况见本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75)。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有关或有事项业务的规定,结合公司以往经营经验并结合产品售后服务、升级、维修支出情况,将预计负债—售后服务费—其他计提比例由营业收入(扣除已计提外场服务费产品营业收入)的1%变更为营业收入(扣除已计提外场服务费产品营业收入)的0.5%。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议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对上述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也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3-077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明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7日发出,本次监事会于2023年8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邝启宇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情况见本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情况见本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73)。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预计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符合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需求,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具体情况见本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情况见本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75)。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有关或有事项业务的规定,结合公司以往经营经验并结合产品售后服务、升级、维修支出情况,将预计负债—售后服务费—其他计提比例由营业收入(扣除已计提外场服务费产品营业收入)的1%变更为营业收入(扣除已计提外场服务费产品营业收入)的0.5%。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议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对上述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也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3-078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增加额度4,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上的《关于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编号:2023-057)。
2023年8月17日,公司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4,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3-074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经营业务往来,为公司正常的业务需要,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因此类业务对关联方形成依赖,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关于预计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基本情况
(一)前次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明达”)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500.00万元,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监事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智明达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二)本次预计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关于预计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智明达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金额合计为470.00万元人民币,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监事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经就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此次预计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公司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其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监事会就该事项形成了决议:本次公司预计新增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符合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需求,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出席会议的监事一致同意并通过了该议案。
2、预计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2.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以上金额均为含税金额。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 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智明达持有该关联人20.6102%的股权;智明达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共青城智高合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该关联人1.5496%的股权。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依法持续经营,以往的交易均能正常实施和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新增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采购技术开发服务,相关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情况协商确定。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并在发生关联交易时签署相关协议或合同。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业务的协调性。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理性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参考公司向第三方采购类似服务的价格,由双方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为正常的持续性合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上述关联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相对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上述交易的发生预计不会对公司现有持续生产能力、持续经营能力、持续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在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在一定时期内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可能将持续存在。公司承诺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将均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独立性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事项无须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预计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8月18日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3-075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编制了本公司于2021年4月募集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250.00万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182.62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的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5号)同意注册,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4.50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3,125.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942.3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8,182.6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1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1BJAG10184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已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4,287.15万元,其中:2021年4-12月直接投资募集资金项目21,056.91万元;2022年度直接投资募集资金项目3,186.43万元;2023年1-6月直接投资募集资金项目43.81万元。
3、前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余额为人民币4,924.43万元,详情见下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1年4月1日,本公司与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按照协议的约定,本公司在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保荐机构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司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 负责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中信建投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华泰联合承接。
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发生更换,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已经严格遵照制度及协议的约定执行。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2021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净额的范围内进行调整,由43,623.18万元调整为38,182.62万元。2023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调整事项确认的议案》,由公司股东大会对2021年5月调整事项进行了确认。
注2: 关于“嵌入式计算机扩能项目”,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于7月与成都市兴城建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正式签订《工业厂房销售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于8月2日前已支付首笔款项41,475,472.50元。
1、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之差异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嵌入式计算机扩能项目仍处于建设期,款项尚未支付完毕。
2、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项目变更情况。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4、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的保荐费及承销费、律师费用等共计 357.36 万元。
5、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其他用途
1)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1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增加额度4,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止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暂时补流 9,500.00万元。
2)购买结构性存款或保本理财产品
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时间及收回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6、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余额为14,424.43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924.43万元,暂时补流资金余额9,500.00万元,购买理财资金余额0.00万元。因前次募投项目仍在建设中,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募投项目使用。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注:嵌入式计算机扩能项目预计达产年净利润7,745.06万元。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研发中心将进一步增强公司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该项目为非生产性项目,不直接为公司贡献利润,无法单独计算效益。
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有助于改善及强化公司资金实力,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从而增强公司的发展潜力,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有关内容比较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公司代码:688636 公司简称:智明达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之 “五、风险因素”。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6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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