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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484              公司简称:南芯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中相关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484             证券简称:南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7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2023年半年度(以下简称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2月2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65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3,53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9.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40,564,7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65,727,598.31元(不含税金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74,837,101.69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30Z006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177,547,546.55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二、 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等进行了规定。

  (二)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本公司已与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6月30日,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均正常履行。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的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三)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决议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10,00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6月16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 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2: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指2023年1-6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额。

  

  证券代码:688484        证券简称:南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6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韩颖杰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公司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芯科技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南芯科技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编制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芯科技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7)。

  特此公告。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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