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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61         证券简称:深水海纳       公告编号:2023-027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水海纳”)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和《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和更新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公司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了梳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治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该事项部分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修订的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制度全文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300961          证券简称:深水海纳           公告编号:2023-020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水海纳”)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2号)同意注册,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4,324,48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8.48元,募集资金总金额为37,587.16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5,531.71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055.4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25日全部到账,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3月26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17544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0,332.51万元,其中本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54.74万元,本半年度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人民币3.89万元。截止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840.7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注:表中的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的差异。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依照该制度严格执行,确保了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和管理的规范。

  公司分别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南湾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1年5月16日与子公司江苏深水水务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6月29日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实现了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以便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余额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1:《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截至2021年4月16日,公司已以自筹资金人民币4,152.91万元预先投入公司“江苏省泗阳县新一水厂扩建工程项目”。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4,152.91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24401号《关于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江苏省泗阳县新一水厂扩建工程项目”已实施完成,为合理配置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当前经营情况,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974.00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已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相关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项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为1,840.74万元,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各募集资金专户中余额及状态详见本专项报告二、(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变更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鉴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于2019年立项,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整体投资和建设规划是基于当时的研发状况、业务结构作出的决策。随着水务环保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环境及公司经营战略规划的调整,结合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公司未来研发方向及内容亦发生了相应的变化。经公司2022年1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22年1月24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深圳总部环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予以变更,全部投入“深水海纳智慧环境科技创新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南山区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项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未按规定使用以及相关信息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公司本报告期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2021年5月2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于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2,055.45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额60,408.42万元,公司将投入“江苏省泗阳县新一水厂扩建工程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由18,273.60万元调整为7,500.00万元,将“补充营运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由32,000.00万元调整为21,052.48万元。为优先保障“江苏省泗阳县新一水厂扩建工程项目”、“深圳总部环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实施及改善公司实际经营中的资金紧张情况,公司决定“污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江苏深水智慧水务研发中心建设工程项目”两个项目的建设不再使用募集资金,后续将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自筹资金解决。2、表中的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的差异。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300961         证券简称:深水海纳       公告编号:2023-024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水海纳”)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及内控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修订《公司章程》情况《公司章程》的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内容和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公司拟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公司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

  二、授权事宜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工商经办人员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就上述章程修订事宜适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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