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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3-037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8月17日下午16:30,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得利斯工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3年8月7日以电话和微信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乾坤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过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报告详见公司2023年8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34)以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3-035)。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亦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报告详见公司2023年8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8)。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3-036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8月17日下午16:00,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得利斯工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3年8月7日以电话和微信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召开采用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郑思敏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过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报告详见公司2023年8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34)以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3-035)。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报告详见公司2023年8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8)。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3-034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年8月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3年2月10日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为充分发挥公司食品加工技术优势,拓宽产品销售渠道,尤其是餐饮连锁渠道的产品研发及合作对接。同意公司与北京合齐利食品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山东合齐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60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为60%;北京合齐利认缴出资40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为40%。合资公司主营业务餐饮管理服务、酒店管理、营销策划服务、食品加工销售等。同意公司设立山东密州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万元,主营业务餐饮管理服务、酒店管理、营销策划服务、食品加工销售等。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3-038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3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31.529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3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52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814.1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705.83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24日全部到账,到账金额为97,827.40万元(包含公司先期支付的与发行有关的中介费用121.57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了《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31.529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057)。

  (二)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实际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1,235.01万元(含置换预先投入18,943.31万元、本期投入募投项目4,533.33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58,308.45万元(含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累计利息收入1,576.01万元以及累计取得的现金管理收益140.04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存储与使用。

  2022年2月21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诸城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3月31日,公司及全资二级子公司咸阳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阳得利斯”)与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昌城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与实际募集资金余额存在差异,系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金及部分利息尚未转回所致。现金管理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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