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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625             公司简称:呈和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以未经审计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00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135,327,698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1,196,618.8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分配预案尚待股东大会批准。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4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关于同意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78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994,298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959,917.76元,扣除已支付的保荐承销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2,900,000.00元后,实际到账金额为人民币95,059,917.76元。上述资金于2023年6月19日到达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C10356号)。本次发行过程中,公司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929,960.7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029,957.01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对募集资金投向的承诺情况

  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载明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和付款进度,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款项。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上述项目中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23年6月1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8,1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626.1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合计人民币5,929,960.75元;截至2023年6月19日,公司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了部分与本次发行直接相关的中介费、信息披露费合计(不含税金额)人民币1,018,160.77元,拟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1,018,160.77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相关审议程序

  2023年8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6,727.9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与整体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与整体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且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同时,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C10369号)。鉴证意见认为:呈和科技管理层编制的募资置换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呈和科技截止至2023年6月19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四)《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C10369号)。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5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实际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数

  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和/或有权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数发生变

  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1-6月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92,031,221.9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361,776,445.95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53,807,667.90元。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3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实际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一)以未经审计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00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人民币135,327,698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1,196,618.80元(含税)。

  (二)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如在本次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和/或有权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发展前景和未来增长潜力,平衡公司长远经营发展以及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 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等多方面因素,兼顾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需求及投资者回报 最大化原则,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现状,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7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呈和科技”、“公司”)就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98号),呈和科技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33,4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48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49,334,432.00元,扣除主承销商、上市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的保荐费用和承销费用人民币41,946,754.56元后的余额人民币507,387,677.44元,已由中信建投于2021年6月2日汇入呈和科技募集资金专户。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6,038,569.34元,呈和科技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3,295,862.6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C1035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78号),呈和科技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2,442,995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9.12元。本次实际发行数量为1,994,298股,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7,959,917.76元,扣除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的保荐费用和承销费用人民币(含税)2,900,000.00元后的余额人民币95,059,917.76元,已由中信证券于2023年6月19日汇入呈和科技募集资金专户。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929,960.75元,呈和科技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029,957.0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C1035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公司首发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6,833,546.62元,具体情况如下: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公司定增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规范,以保证专款专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6月,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远景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龙归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1年6月25日,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1,000.00万元用于实施“广州科呈新建高分子材料助剂建设项目一期”。其中以增资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广州科呈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科呈”)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募集资金,以无息借款方式向广州科呈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1,000.00万元募集资金,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36个月。2021年9月,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科呈新材料有限公司、原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3年3月,公司聘请中信证券担任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终止与原保荐机构中信建投的保荐协议。后续公司、中信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三元里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广州科呈新材料有限公司、中信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远景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规范,以保证专款专用,并终止了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信建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广州科呈新材料有限公司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3年6月,公司与中信证券、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有4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有1个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及附件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原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人民币193,700,220.22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资金运用情况良好。截止2023年4月15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93,700,220.22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提前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人民币123,935,677.68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闲置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1,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原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3,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授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78,000,000.00元。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用途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重大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3年8月16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报告期内

  编制单位: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报告期内

  编制单位: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8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3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专人发放及电话通知等方式向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送达,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二)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16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监事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洁冰女士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在全体同事的共同努力和公司领导的全面支持下,公司董事会完成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形成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书面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完成《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管理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7)。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1-6月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92,031,221.9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361,776,445.95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53,807,667.90元。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3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实际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以未经审计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00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135,327,698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1,196,618.80元(含税)。

  2、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如在本次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和/或有权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等多方面因素,兼顾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需求及投资者回报最大化原则,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现状,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基于现有办公楼、生产基地配套设施更有利于节省开支优化项目投资、降本增效,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募投项目实施的需求,整合公司内部资源配置,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建设,通过分期分批建设验收的方式,提早实现部分产能投放,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更好的满足产品销售需求,增强公司竞争力,公司拟新增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广州科呈新建高分子材料助剂建设项目一期”的实施主体,新增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华路13号作为实施地点。

  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使用募集资金对上述新增实施主体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厂房内部及生产辅助等设施进行技术改造,新增建设成核剂、合成水滑石、复合助剂等系列产品的生产线以实施募投项目。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不变。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使用募集资金对新增实施主体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厂房内部及生产辅助等设施进行技术改造,新增建设成核剂、合成水滑石、复合助剂等系列产品的生产线以实施募投项目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有利于整合公司内部资源,更好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对新增实施主体进行技术改造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公司一直在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工作,受各项因素影响,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有所延迟,为了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与募集资金使用效果,公司基于谨慎原则,在项目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下列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项目实施和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C10369号)核验,截至2023年6月1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8,100.00万元及支付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101.82万元。根据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727.9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6,626.17万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101.82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与整体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三、备查文件

  (一)《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0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及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398号文《关于同意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呈和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根据呈和科技发行股票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方案及发行结果: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3,333.34万股。呈和科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3.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6.48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49,334,432.00元,扣除主承销商、上市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费用和承销费用人民币41,946,754.56元后的余额人民币507,387,677.44元。已由公开发行股票的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日汇入呈和科技募集资金专户。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66,038,569.34元,呈和科技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3,295,862.6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C10355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 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具体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7)。

  三、 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一直在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工作,受各项因素影响,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有所延迟,为了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与募集资金使用效果,公司基于谨慎原则,在项目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下列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广州科呈新建高分子材料助剂建设项目一期”由于以下主要因素,导致募投项目仍然无法在预定时间内实现项目建设如期完工。

  1、 募投项目所在地的石化工业区实施封闭化管理,对项目建设规划设计等审批要求严格,项目建设所需要的“三通”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缓慢,使得项目设计、工程路径、设备规划等前期筹建工作耗时较长,项目建设工作启动时间滞后;

  2、 建设期间,外部宏观环境与调控政策的影响,该项目在审批、施工材料供应、交通运输和用工等方面出现了阻碍或停滞,致使项目施工进度放缓;

  3、 项目用地的地质影响及生产工艺的特殊需求,项目主体地下基础建设需要时间相对较长,且建设完成后新设备调试尚需一定时间,预计该项目无法在原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根据该项目目前实际进展情况及后续程序要求,为保证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经审慎研究,对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

  四、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和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照新的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不涉及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用途的变更。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项目实施和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项目实施和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涉及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用途的变更,不影响公司日常业务开展。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用途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七、 上网公告附件

  (一)《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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