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8月1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1)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3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红利分配权,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红利分配权。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红利分配权,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红利分配权。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国富恒利债券(LOF)A(交易代码:164509)将于2023年8月18日上午9:30至10:30期间停牌1小时。
2、权益分派期间(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22日)国富恒利债券(LOF)A(交易代码:164509)暂停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3、投资者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即场内)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是现金分红,投资者不能选择其他的分红方式,具体收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4、投资者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5、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通过基金销售机构提交设置分红方式交易申请的形式,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当日)的最后一次修改为准,在此之后的修改对本次分红无效。请投资者通过各销售机构或拨打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上述规定时间前通过销售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6、咨询办法:
(1)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ftsfund.com
(2)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7004518、95105680或021-38789555
(3)本基金各代销机构。
7、风险提示:
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仍有可能低于面值。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了解该基金更多的详细数据,包括可能存在本金损失等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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