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资者参与主板股票交易,交易行为应符合哪些规范要求?
答:投资者参与主板股票交易,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和证券交易委托协议的约定,不得实施异常交易行为,影响股票交易正常秩序。
2.主板投资者异常交易行为,包括哪些类型?
答:投资者的主板股票异常交易行为包括以下类型:
(1)虚假申报;
(2)拉抬打压股价;
(3)维持涨(跌)幅限制价格;
(4)自买自卖或者互为对手方交易;
(5)严重异常波动股票申报速率异常;
(6)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者深交所业务规则的其他异常交易行为。
3.深交所如何认定主板投资者的异常交易行为?
答:深交所将结合申报数量和频率、股票交易规模、市场占比、价格波动情况、股票基本面、上市公司重大信息和市场整体走势等因素进行定性与定量分析,对主板投资者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认定。投资者的主板股票交易行为虽未达到相关监控指标,但接近指标且多次实施同类型交易行为的,深交所可将其认定为相应类型的异常交易行为。此外,深交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主板股票异常交易行为监控标准。
4.认定主板投资者异常交易行为时,如何计算涉嫌关联账户的相关监控指标?
答:投资者以本人名义开立或者由同一投资者实际控制的单个或者多个普通证券账户、信用证券账户以及其他涉嫌关联的证券账户(组)的,在认定主板投资者异常交易行为时,对申报数量、申报金额、成交数量、成交金额及占比等合并计算。
5.当主板投资者同时存在买、卖两个方向的申报或者成交时,如何计算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控指标?
答:主板投资者同时存在买、卖两个方向的申报或者成交时,按照单个方向分别计算相关申报数量、申报金额、成交数量、成交金额、全市场申报总量等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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