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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3-05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2月24日签发的证监发行字〔2021〕4082号文《关于核准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公司于2022年2月向社会公众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50,000,000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0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00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80,000,000.00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2022年3月3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209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15,344,417.30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573,516,197.37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406,483,802.63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人民币1,461,363,801.36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为人民币54,879,998.73元,系本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收到的银行利息人民币54,949,501.86元及扣减的银行手续费人民币69,503.13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23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2年3月9日,本公司所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汇总如下:

  

  2022年8月16日,本公司所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情况汇总如下:

  

  上述协议条款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中规定的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及上述子公司按照上述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3月25日,本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除承销费外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853,301.90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467,815,206.16元,合计人民币1,468,668,508.06元。

  本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68,668,508.06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前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2)第2817号的鉴证报告。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已完成置换金额人民币1,398,668,527.84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产品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投入本公司承诺的募投项目。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相关信息的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19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对照表中所列出的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相关单项数据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不同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注释1:本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498,000万元,系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人民币500,000万元扣除发行保荐承销费人民币2,000万元(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

  注释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释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根据2022年2月23日《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述,新增80MW亚临界燃气轮发电机组项目于达产年将新增营业收入17,400.00万元和净利润2,980.51万元。该项目于2023年04月01日起试运行,于2023年4月正式转固。截止至2023年6月30日,该项目累计产生营业收入16,324.45万元和净利润4,089.50万元。

  注释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根据2022年2月23日《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述,焦化环保升级综合改造项目于达产年将新增营业收入344,913.11万元和净利润64,493.81万元。该项目于2023年05月01日起试运行,于2023年6月正式转固。截止至2023年6月30日,该项目产生营业收入156,722.37万元和净亏损12,779.31万元。

  注释5:“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根据2022年2月23日《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述,续建煤气综合利用热电建设项目于达产年将新增营业收入39,617.50万元和净利润9,032.28万元。该项目于2022年04月01日起试运行,于2022年12月正式转固。截止至2023年6月30日,该项目本年度产生营业收入20,922.80万元和净利润6,804.91万元。

  注释6:“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根据2022年2月23日《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述,超低排放改造综合治理项目为纯环保投入类项目,具有较高的环保效益和社会效益,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不进行效益测算。

  注释7:“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根据2022年2月23日《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述,80MW超高温亚临界煤气、蒸汽综合利用发电项目于达产年将新增营业收入16,320.00万元和净利润3,352.90万元。该项目于2022年01月30日起试运行,于2022年6月正式转固。截止至2023年6月30日,该项目本年度产生营业收入5,931.60万元和净亏损2,277.81万元。

  

  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3-058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3]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或“本解释”),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解释第16号规定,对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在交易发生时应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2023年1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子公司竞买上海电气集团钢管有限公司6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司之子公司兴澄特钢与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气”)签订协议,拟收购上海电气持有的上海中特泰富钢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富钢管”)60%股权。在本次交易完成以后,泰富钢管将成为公司的子公司。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之日止,泰富钢管收购已完成股权交割,泰富钢管成为公司子公司。

  

  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3-056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8日以书面、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钱刚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到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充分、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上半年的经营状况。

  (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和五矿证券就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五矿证券和中信证券就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9月5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9月5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3-057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8日以书面、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名,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公司监事会主席郏静洪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充分、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上半年的经营状况。

  (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及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议案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审议和表决的结果合法有效。本次变更是公司依据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做出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和满足公司长期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3-062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债券持有人会议届次: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2.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债券持有人会议主持人:钱刚。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

  5.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5日(星期一)下午15:30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通讯方式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的债权登记日:2023年8月28日(星期一)

  8.出席对象:

  (1)截至债权登记日(2023年8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中特转债”(债券代码:127056)的债券持有人。全体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债券持有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9.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长山大道1号中信特钢科技大楼三楼会议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见2023年8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一,下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出席的,持负责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授权委托书、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邮件、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须填写《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登记表》(样式参见附件二),与前述登记文件一并送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便登记确认。

  (5)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9月1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江苏省江阴市长山大道1号中信特钢科技大楼三楼会议中心。

  4.债券持有人如通过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参会,需在2023年9月1日(星期五)15:00之前送达(以公司签收时间为准)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封或电函请注明“债券持有人会议”字样。收件地址及邮箱参见本通知“五、会议联系方式”。

  四、会议表决程序和效力

  1.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现场记名或通讯方式进行投票。债券持有人选择以通讯方式行使表决权的,应自债权登记日次日2023年8月29日上午9:00起至2023年9月5日下午15:30前将表决票(样式参见附件三)通过传真、邮寄或现场递交方式送达(以公司签收时间为准)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或以扫描件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公司指定邮箱zxtgdm@citicsteel.com,并将原件邮寄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未送达或逾期送达表决票的债券持有人视为未出席本次会议。收件地址及邮箱参见本通知“五、会议联系方式”。

  2.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所持有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通讯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每一张未偿还的“中特转债”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拥有一票表决权。

  4.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5.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募集说明书》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期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6.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五、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杜鹤

  (2)联系电话:0510-80673288

  (3)传真:0510-86196690

  (4)电子邮箱:zxtgdm@citicsteel.com

  (5)邮政编码:214400

  (6)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山大道1号中信特钢科技大楼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现场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需办理出席登记,未办理出席登记的,不能行使表决权。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按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指示,或对同一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代理人有权/无权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有债券张数(面值100元为一张):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附件2: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登记表

  

  注:参会形式为“现场”或“通讯”,参会登记表传真件、电子邮件或复印件有效。

  附件 3: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债券持有人:

  受托代理人:

  持有本次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100元为一张):

  本人/本单位已经按照《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对会议有关议案进行了审议,本人/本单位对议案表决如下:

  

  备注:

  1.请用签字笔或钢笔在“同意”“反对”或“弃权”项下用“ √ ”标示表决意见, 只能选择一项,多选视为无效;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所持有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表决票的视为弃权。

  2.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通讯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表决票传真件/复印件/扫描件有效。

  债券持有人(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3-061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会议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召开。

  3.股东大会主持人:钱刚。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规、规则和《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5.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5日(星期二)14:45;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28日(星期一)

  8.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8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9.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长山大道1号中信特钢科技大楼三楼会议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见2023年8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公告》等文件。

  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

  2.登记时间:2023年8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江阴市长山大道1号中信特钢科技大楼。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股东账户、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法人股东账户、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持股凭证、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5.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杜鹤

  (2)联系电话:0510-80673288

  (3)传 真:0510-86196690

  (4)电子邮箱:zxtgdm@citicsteel.com

  (5)邮政编码:214400

  6.会期及费用: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指示,或对同一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代理人有权/无权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08】”,投票简称为“中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5日上午9:15-下午15:00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3-060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

  以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

  并继续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2月24日签发的证监发行字[2021]4082号文《关于核准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公司于2022年2月向社会公众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50,000,000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80,000,000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2022年3月3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209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8月18日,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61,468,696.05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619,640,476.12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360,359,523.88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人民币1,415,915,017.47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为人民币55,555,493.59元,系本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收到的银行利息人民币55,631,613.09元及扣减的银行手续费人民币76,119.50元: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三) 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资金节余及变更情况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由于公司募投项目“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新增80MW亚临界燃气轮发电机组项目”、“湖北中特新化能科技有限公司焦化环保升级综合改造项目”、“青岛润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续建煤气综合利用热电建设项目”、“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综合治理项目”、“铜陵泰富特种材料有限公司80MW超高温亚临界煤气、蒸汽综合利用发电项目”、“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深度治理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使用状态,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有结余,共计54,232.17万元(含利息)。公司拟将上述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全部投入“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特冶锻造产品升级改造(三期)项目”(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使用,占募集资金总筹资额的10.85%。此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变更的原因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8月18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上述募投项目出现资金结余的原因如下:

  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和原则,合理、节约、高效地使用募集资金。

  2、节余募集资金包含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二)变更结项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原因

  截至目前,上述募投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其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低于原预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原因主要是前期已使用自有资金预先投入,所以实际项目工程进度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启动投入部分资金。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将剩余募集资金变更至拟开工的原募投项目“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特冶锻造产品升级改造(三期)项目”(以下简称“三期项目”或“该项目”)。

  三期项目仍属于公司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募投项目,与公司的主营业务相符,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变更投入至三期项目,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公司对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改善公司现金流动,保障优质项目的施工质量和整体运行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上述部分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有结余,共计54,232.17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公司拟将结余资金投入三期项目。

  (一)三期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1、项目名称: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特冶锻造产品升级改造(三期)项目,为原募集资金募投项目

  2、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孙公司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

  3、实施地点: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黄石大道316号

  4、建设周期:3年

  5、建设项目主要内容:双真空车间、电渣车间和锻造车间,建筑面积116,000.00平方米(土地为自有存量工业用地),所需设备种类及数量系公司根据生产及配套设施要求予以确定。

  6、项目投资计划:

  本项目投资总额250,0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218,155.2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907.20万元,基本预备费22,206.2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731.26万元。该项目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60,000万元,变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117,553.17万元,该项目建设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四、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情况

  截至2023年8月18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特冶锻造产品升级改造(三期)项目未进行募集资金投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因此,公司对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特冶锻造产品升级改造(三期)项目的可行性等进行重新论证。

  (一)三期项目可行性及必要性分析

  1、国家相关政策是高端特钢材料研发及生产的重要保障

  近年来,我国频繁出台产业发展规划,用于支持我国高精尖新材料的发展。同时也对我国具有高技术含量且用于高端制造业生产的特钢产品提出了明确发展要求。具体政策情况如下:

  

  上述国家政策不仅促进了特钢行业的发展,还明确了特钢行业在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点产业地位。与此同时,随着我国经济结构优化的不断深入,未来制造业转型升级将成为工作重点,以航空航天、能源装备、轨道交通、汽车和特种工程机械等为代表的高端制造业迎来了快速、可持续发展的机遇期。上游行业的快速发展必将带动对我国中高端特钢的旺盛需求,助力特钢行业快速发展。

  2、项目产品迎来重要发展期,市场前景广阔

  一方面,国际贸易摩擦的升级对我国采购高端特殊钢材料造成了一定的不利影响,我国用于航空航天、轨道交通、工程机械等领域的部分高端特殊钢材料或将面临国外断供风险。另一方面,近年来我国持续深化供给侧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提出制造强国战略,未来制造业转型升级将成为工作重点,而作为航空航天、轨道交通、工程机械等行业发展基础的高端特殊钢材料产业将迎来井喷式市场需求。因此,高端特殊钢材料国产化已成为特钢行业的重要发展趋势,项目产品迎来重要的历史性发展机遇期。

  本项目产品为高温/耐蚀合金、高强钢/超高强钢、高端工模具钢、特种不锈钢即“三高一特”产品。项目产品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船舶、新能源等产业,我国大力鼓励扶持上述产业的发展,并积极推进高端特殊钢材料在上述领域的国产化进程。因此,项目产品将迎来进口替代重要发展期,未来市场前景广阔。综上,项目实施具备市场可行性。

  3、公司拥有雄厚的技术实力和丰富的国际认证

  公司孙公司大冶特钢是我国特钢行业重要的科研和生产基地。在科研方面,大冶特钢拥有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认可实验室和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是中国特钢行业成立最早、实力最雄厚的企业研发机构之一。此外,大冶特钢研制的大型风电主轴轴承钢SKF50填补国内风电市场空白,高强韧性螺杆钻具用管替代日本进口材料,并且其研制的材料助力长三甲发送北斗卫星成功组网,并荣获“中国航天突出贡献供应商”荣誉称号。在生产方面,近年来大冶特钢在高温合金和特冶锻造方面持续强投入,装备水平和生产能力得到大幅提升。大冶特钢已完成高品质模具钢产线的建设,新增加的特种冶炼设备和60MN快锻机组积极投入运行,未来公司产销量将保持稳步增长。并且大冶特钢获得“中国钢材市场优秀品牌”、“2020年全国质量标杆”等多项荣誉称号,同时被入选国家工信部评选的全国第一批“绿色工厂”名单。2021年用大冶特钢材料制造的国内首套16兆瓦平台风电主轴轴承顺利下线,成为新的中国风电主轴轴承之最,实现特高功率风机关键部件国产化。2022年1月8日,中国自主研发的大型水陆两栖飞机“鲲龙”AG600-1003架机发动机首次试车成功,该机起落架关键部件用材料由中信泰富特钢集团旗下的大冶特钢生产。2022年大冶特钢入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2年获得汽车零部件公司汽车用齿轮轴荣获湖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荣誉。

  另外,大冶特钢取得了丰富的国际认证。2020年,大冶特钢申请的材料测试项目、热处理项目、无损检测项目均一次通过NADCAP认证。上述特种工艺通过NADCAP认证对于公司服务全球民用航空市场、加速公司“三高一特”产品的市场推广和品牌价值提升具有重大意义。2021年,大冶特钢研制的两个牌号的高温合金气阀材料通过了伊顿公司认证,标志着大冶特钢高温合金气阀材料成功进入国际市场。2021年,“华龙一号”全球首堆福清核电站5号机组成功投入商业运行,而其PCS系统热交换器用特种无缝钢管由大冶特钢研制。

  三期项目完善了特冶产线功能后,产线灵活性和适应性更强。特冶锻造一期建成投产后,大冶特钢有效地提高了产品质量,为后续新市场的开发及老用户市场份额的提升奠定了基础。目前大冶特钢特高端模具钢已属于国内第一品牌,产量和质量均处于第一梯队。特冶锻造二期项目旨在一期建设的基础上,补充一期特冶短板,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三高一特”产品占比。三期项目并不仅仅着眼于新增产能以应对市场需求,在工艺和装备等方面也在一二期基础上,针对新的市场发展形势有较大升级,三期装备在应对市场新趋势,譬如大锭型生产、质量管控手段、研发等能力更强;随着研发和认证工作的推进,三期装备能更好应对新型号/新品种的产品检测、研发及试验等要求。三期项目投产后,大冶特钢可以更加灵活适应市场需求,优化产品结构。

  综上所述,大冶特钢拥有雄厚的技术实力和丰富的国际认证,产品应用领域广泛并且获得了较高的市场认可度,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三期项目实施风险

  三期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该项目建成后,将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规模和业绩水平产生积极作用。但是,三期项目的建设计划、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等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该项目的建设成本、工程进度、项目质量是否能够达到预期目标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同时,市场行业的变化、宏观经济形势的不确定性也会对项目的实施产生影响,该项目存在无法如期交付或不达预期效果的可能。

  2、三期项目无法达到预期效果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行业的发展,行业内各竞争对手纷纷制定计划扩建产能,以期把握市场机会,导致未来行业可能出现供大于求的情形,这可能造成新项目使用率下降,从而影响项目效果。同时,目前随着国内制造业升级,客户对产品质量和功能的要求个性化差异逐步增加,并且随着产品的快速迭代发展,客户需求还在不断的提高,因此公司存在无法持续满足客户更多更高需求的可能,这将影响公司战略规划的实施,进而将影响新项目的实施效果。

  3、应对措施

  公司将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凭借核心竞争优势不断巩固行业地位,提高抵御宏观、行业风险的能力。公司作为我国特钢行业龙头企业,建立了优秀的品牌力、产品力,同时公司持续打造数字化管理能力,推动公司的运营体系不断升级。2022年公司“两高一特”销量同比增长63%,其中高强钢同比增长实现翻番,航天发动机壳体用钢市场占有率达到49%,特种不锈钢增幅18%,高温、耐蚀合金增幅30%,持续保持稳健增长;研发攻克的重大装备用关键材料用钢助力我国自主研发的大型水陆两栖飞机“鲲龙”AG600试飞成功,助力“长征二号”再托“神舟十四”飞天,彰显了公司为国之重器提供核心关键材料的使命担当。此外,公司策划实施了30余个“三高一特”重点新产品预研项目,均取得阶段性重大进展和阶段性成果。公司将通过打造精品+规模+服务三位一体的材料供应商体系,提升整体的盈利能力和客户的满意度,从而获取更大的市场份额,抵御各项潜在风险,力争三期项目达到预期效果。

  (三)三期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公司三期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以及经济效益分析与公司原募集说明书未发生重大变化,本项目达产年预计将实现营业收入264,338.80万元,项目内部收益率为18.22%,项目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7.58年。

  (四)三期项目涉及备案、环保等审批情况

  本项目已获得相关土地证、环评批复。

  (五)重新论证结论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及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是公司根据自身发展战略所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及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是公司依据整体发展战略等因素做出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和满足公司长期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履行了规定的程序,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事项,该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及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议案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审议和表决的结果合法有效。本次变更是公司依据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做出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和满足公司长期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及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及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系基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等因素做出的决策,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及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监事会决议;

  4.保荐人核查意见。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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