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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铁岭新城        公告编号:2023-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增加经营范围情况

  

  公司将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相关变更登记材料,增加的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内容为准。

  二、拟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铁岭新城        公告编号:2023-038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原定任期为2021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0日。鉴于公司原控股股东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北京和展中达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并于2023年8月3日完成了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公司控制权已发生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13日、2023 年8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和《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协议转让公司25%股份事项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经营管理稳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以及上述《股份转让协议》相关约定,公司董事会拟提前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刘建立先生、杨宇先生、侯强先生、冉然先生、任万鹏先生及张潇潇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肖和勇先生、张军洲先生及李哲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年。(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李哲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肖和勇先生和张军洲先生目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肖和勇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述提名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对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刘建立:男,1955年7月出生,籍贯山东,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985年至1987年,担任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山西煤管局办公室副主任;1987年至1996年,担任山西省政府办公厅一办副主任、主任;1997年至1999年,担任山西省二轻工业厅副厅长;1999年至2001年,担任山西省体育局局长;2002年至2005年,担任广东珠江投资集团副总经理、北方公司董事长;2006年至2008年,担任上海颐准投资公司董事长;2009年至2010年,担任河北众美房地产公司股东副总经理;2010年至2023年6月,担任山阴县联成风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山西天润瑞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至今,担任山西风光无限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至今,担任山西博众文德新能源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年4月至今,担任北京和展中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建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和展中达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杨宇:男,1957 年 10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82 年至 1997年,任煤炭部副处长、国家经贸委处长、国家计委处长;1998 年至 2022年,任国华能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集华煤炭公司董事长、山阴县联成风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山阴联胜风能公司公司董事长;2023年4月至今,担任北京和展中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杨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在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和展中达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3.侯强:男,1976年12月出生,籍贯乌鲁木齐,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1994年12月至2020年7月,任职于解放军部队;2020年12月至2022年3月,任新疆睿思高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22年3月至今,任新疆大山恒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10月至今,任天津纳晟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2023年4月至今,任北京和展中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侯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和展中达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冉然:男,1985年8月出生,籍贯河北,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新能源上市公司开发投资与管理岗位。历任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总经理,北京天润新能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北方区域总经理。

  冉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5.任万鹏:男,汉族,1979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03年7月至 2006年11月,就职于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2006年11月至2011年9月,就职于国家开发银行评审三局;2011年9月至2017年2月,历任国家开发银行评审三局、扶贫金融事业部基础设施局副处长;2017年2月至2022年11月,任百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22年11月至2023年7月,任北京坤腾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

  任万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6.张潇潇:女,汉族,1982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05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会计学专业。2016年6月28日至今,任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5月至今,任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张潇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在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任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1.肖和勇:男,1968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1990年9月至2000年12月,任职于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攀钢集团钢城企业总公司;2001年1月至2003年9月,任职于四川敬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3年10月至2010年3月,先后在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项目经理至高级经理;2010年4月至2012年3月,任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并购融资部副总经理;2012年4月至2015年4月,先后任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购融资部副总经理、场外市场部副总经理;2015年5月至今,先后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经理、合伙人。

  肖和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在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目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张军洲:男,1962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曾先后任中国农业银行法规部副总经理,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基金托管部总经理,托管业务部总经理,广西区分行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党委书记、行长,四川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公司与投行业务部总经理,公司业务部总经理;2017年3月至2018年7月,任广东珠江金融投资有限公司总裁;2019年8月起任珠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广东珠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四川珠江创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珠江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2021年3月18日起任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非执行董事、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

  张军洲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在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目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3.李哲:男,朝鲜族,1971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95年9月至1996年3月,任职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996年4月至1999年11月,任大连法大律师事务所助理律师;1999年12月至2004年4月,任北京市昂道律师事务所律师;2004年5月至2007年4月,任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2007年5月至今,任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李哲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在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已经按照《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了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铁岭新城        公告编号:2023-039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6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6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6日9:15至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表决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30日(星期三)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止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召开地点:铁岭市新城区金沙江路11号金鹰大厦八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二)特别提示和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共9名,其中选举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议案时将分开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 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股东可以现场、信函、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2023年9月6日前公司收到为准。

  2.法人股股东代表持股票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个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3年9月6日(9:00-11:30)。

  (三)登记地点:铁岭市新城区金沙江路11号金鹰大厦八层。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迟峰

  联系电话:024-74997822

  传    真:024-74997827

  邮  箱:cf0140@sina.com

  (五)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附件1 :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809

  (二)投票简称:铁岭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1-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3-5,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 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提案 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提案 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提案1-2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3年9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3年9月6日9:15至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 可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 “受托人” )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法人股东需加盖公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处填写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号码。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铁岭新城        公告编号:2023-040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原定任期为2021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0日。鉴于公司原控股股东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北京和展中达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并于2023年8月3日完成了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公司控制权已发生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13日、2023 年8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和《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协议转让公司25%股份事项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经营管理稳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以及上述《股份转让协议》相关约定,公司监事会拟提前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提名苏禹先生、关笑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年。(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提名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对第十一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监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18日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1.苏禹:男,1977年10月出生,2001年本科毕业于外交学院,2003年硕士研究生毕业于英国牛津大学商学院,2020年EMBA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曾任汇丰银行客户经理,法国巴黎银行副总裁,北京信中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联席董事,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灵思云途营销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北京西潼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苏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 关笑,女,汉族,1984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 2007年毕业于沈阳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2016年6月至2019年11月,任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6年6月至今,任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5月10日至今,任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关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在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铁岭新城        公告编号:2023-041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换届选举

  第十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于控制权已发生变更,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经营管理稳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拟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王殊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王殊女士将与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与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王殊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特此公告。

  附件: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18日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

  王殊,女,1993年4月出生,籍贯江苏,本科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哥本哈根大学。曾任北京天润新能投资有限公司高级解决方案经理、重大项目部副部长,现任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和展能源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王殊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铁岭新城        公告编号:2023-042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肖和勇为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被提名人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铁岭新城        公告编号:2023-043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张军洲为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被提名人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非会计专业人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铁岭新城        公告编号:2023-044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李哲为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非会计专业人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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