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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铁岭新城        公告编号:2023-045

  

  声明人_肖和勇_作为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_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_提名为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_十二_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_十一_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本人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肖和勇

  2023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铁岭新城        公告编号:2023-046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_张军洲_作为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_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_提名为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_十二_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_十一_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本人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非会计专业人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张军洲

  2023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铁岭新城        公告编号:2023-047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_李哲_作为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_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_提名为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_十二_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_十一_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非会计专业人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李哲

  2023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铁岭新城                公告编号:2023-036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年8月】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R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1、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

  2023年4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辽宁昌和风电设备有限公司作为生产方(卖方)分别与买方昌图润航新能源有限公司、昌图润荣新能源有限公司就其各500MW风电项目钢混塔筒设备采购相关事宜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共计6.29亿元,预计公司可实现收入约5.55亿元,本年度可为公司带来收入约1.95亿元。

  2、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4日和2023年4月2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和《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公司控股股东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206,197,82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股权转让实施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将发生变更。2023年5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进展公告》,通过公开征集和评审,确定北京和展中达科技有限公司为本次公开征集受让方。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公司控股股东已变更为北京和展中达科技有限公司。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协议转让公司25%股份事项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法定代表人: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铁岭新城        公告编号:2023-034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8月7日,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电话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隋景宝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36)及在巨潮资讯网登载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控股股东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北京和展中达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并于2023年8月3日完成了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公司控制权已发生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13日、2023 年8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和《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协议转让公司25%股份事项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结合新任控股股东对公司未来逐步向新能源业务转型发展的战略规划,公司拟增加新能源业务经营范围,即在原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公司将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相关变更登记材料,增加的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内容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拟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结合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等实际情况,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调整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3 年 8 月修订)。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经营管理稳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司原控股股东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北京和展中达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相关约定,公司董事会拟提前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刘建立先生、杨宇先生、侯强先生、冉然先生、任万鹏先生及张潇潇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年。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本次董事会会议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刘建立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选举杨宇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选举侯强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选举冉然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选举任万鹏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选举张潇潇女士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经营管理稳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司原控股股东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北京和展中达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相关约定,公司董事会拟提前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肖和勇先生、张军洲先生及李哲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年。

  李哲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肖和勇先生和张军洲先生目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肖和勇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肖和勇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选举张军洲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选举李哲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拟于2023年9月6日(星期三)在公司办公大楼八楼会议室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铁岭新城        公告编号:2023-035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8月7日,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以电话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应参加监事5人,实参加监事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世范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36)及在巨潮资讯网登载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发表的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要求,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经营管理稳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司原控股股东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北京和展中达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相关约定,公司监事会拟提前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提名苏禹先生、关笑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年。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本次监事会会议选举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苏禹先生为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选举关笑女士为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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