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1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楼城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9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2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1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丁利武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募集资金专户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9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3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9号)核准,于2021年3月22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50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0,000,000.0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4,711,320.74元,实际募集资金1,495,288,679.26元。于2021年3月26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21]00018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411,764,362.06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390,646,749.78元;于2021年3月26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1,021,117,612.28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使用440,288,679.26元),其中,2023年半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3,197,858.77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2,627,116.09元(其中,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支出后净利息收入为2,102,798.89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城支行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及上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其中:公司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广东金田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金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财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公司于2022年9月17日披露《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原保荐机构财通证券对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承接。公司、东方投行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广东金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东方投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本公司与东方投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单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上半年度,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39,135.34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置换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1]003483号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1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至2022年3月21日,分批将前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6.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前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以上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至2023年3月15日,分批将前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前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以上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7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截至2023年6月30日,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7,3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1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说明:广东金田铜业高端铜基新材料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305,657.07元、金田国家技术中心大楼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209,134.55元,超过部分资金均为募集资金尚未使用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

  

  公司代码:601609                          公司简称:金田股份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