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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23        证券简称:彩虹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情况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8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二)会议的时间、地点及召开方式

  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在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三)会议主持人及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由董事长黄朝万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四)会议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决定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大额存单、金融机构的收益型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业务开展,授权董事长或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工行成都草市支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生产经营及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决定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草市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为5,000万元人民币,期限1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开立保函、银行承兑汇票等各类业务。为提高工作效率,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办理相关协议(合同)和手续。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3023        证券简称:彩虹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9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08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3年8月18日在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由监事会主席张艳侠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浩军先生列席,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决定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3023        证券简称:彩虹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1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彩虹集团”)于2023年8月18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定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61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0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3.8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496.7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606.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8日划至指定账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川华信验(2020)第0087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已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130.80万元,取得现金管理及利息收入净额2,038.72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37,513.93万元。

  三、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根据前述授权,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3年8月7日尚未到期赎回的产品本金余额为8,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将到期,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此,董事会授权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股东回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额度及期限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和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大额存单、金融机构的收益型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必须满足: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拟投资的产品品种包括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大额存单、金融机构的收益型凭证等)。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四)决议有效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或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六)收益分配方式

  产品收益归公司所有。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向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但现金管理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同时该投资受市场波动影响存在收益不能达到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管理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高、保障能力强、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发行的产品。只与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购买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大额存单、金融机构的收益型凭证等产品,严格控制并筛选交易对象、投资产品品种。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通过适时、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属于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七、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大额存单、金融机构的收益型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业务开展,授权董事长或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决定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基于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决定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代表人查阅了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相关决策文件,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彩虹集团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彩虹集团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彩虹集团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3023                证券简称:彩虹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6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公司将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2023年1月1日)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将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注1:其中420,000股存在司法再冻结。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参与认购股权投资基金份额的议案,至报告期末,公司以自有资金完成投资850万元:

  (一)150万元认购青岛星空芷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份额出资到账,基金已完成对标的公司投资;

  (二)500万元认购青岛星空宏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份额出资到账,基金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完成部分对外投资;

  (三)200万元认购青岛星空锦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份额到账,基金更名为青岛星空锦珲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完成对标的企业的投资,处于投后管理期;

  (四)拟投资150万元认购青岛星空汇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份额,受基金拟投资标的公司项目暂缓影响,基金设立暂停,公司拟投150万元未投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04月19日、2022年06月22日、2022年11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参与投资股权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关于参与投资股权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关于参与投资股权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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