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5 证券简称:科信技术 公告编号:2023-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已经于2023年8月11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
2、会议于2023年8月21日在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新能源一路科信科技大厦1102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7人,实际参加的董事人数7人,其中董事陈登志先生、苗新民先生为现场出席,其余董事均以通讯方式出席。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陈登志先生主持,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人员分别是:
董事会秘书:杨亚坤
监事:向文锋、吴湛翔、潘美勇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董事认为:公司编制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关联董事陈登志回避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9月8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本次发行相关事项仍在办理中,为保证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提请对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进行延长,有效期自原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同意注册批复的有效期届满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关联董事陈登志回避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本次发行相关事项仍在办理中,为保证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有效期自原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同意注册批复的有效期届满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关联董事陈登志回避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公司本次发行事项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为确保本次发行顺利进行,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在发行批复有效期内,在公司本次发行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如果有效申购不足,可以启动追加认购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300565 证券简称:科信技术 公告编号:2023-045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已经于2023年8月11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
2、 会议于2023年8月21日在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新能源一路科信科技大厦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 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人数3人,实际参加的监事人数3人,均以现场方式参加。
4、 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向文锋先生主持,列席本次监事会会议的人员分别是:
董事会秘书:杨亚坤
证券事务代表:杨悦纬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9月8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本次发行相关事项仍在办理中,为保证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对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进行延长,有效期自原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同意注册批复的有效期届满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本次发行相关事项仍在办理中,为保证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有效期自原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同意注册批复的有效期届满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300565 证券简称:科信技术 公告编号:2023-042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R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批复
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2023年8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84号)(以下简称“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28日、8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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