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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256,950万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于2023年8月21日签订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兰溪市丽农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溪丽农”)在2023年8月16日至2026年8月16日期间内在最高融资余额人民币6,000万元内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签订的所有银行融资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担保期限为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融资业务的保证期限单独计算,为自具体融资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具体融资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起叁年。保证范围包括所有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包括根据主合同所发生的垫款)、利息、复息、罚息、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二)担保审议情况

  2023年1月18日和2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24亿元人民币的新增担保额度,其中预计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12.85亿元人民币;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11.15亿元人民币。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融资需求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间调配使用担保额度,无需另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新增担保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因此根据公司实际经营融资需求,公司管理层在前述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担保额度内,对绩溪县华统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绩溪牧业”)及兰溪丽农的担保额度进行调整,其中对绩溪牧业的担保额度调减6,000万元,对兰溪丽农的担保额度调增6,000万元,调配后,绩溪牧业的担保额度由50,000万元调减为44,000万元,兰溪丽农的担保额度由0万元调增为6,000万元。

  本次担保发生前,公司对兰溪丽农实际担保余额为0万元,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对兰溪丽农实际担保余额为6,000万元。

  二、担保事项基本情况表

  

  三、被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兰溪市丽农食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1MA2DC2863U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杭

  成立时间:2018年4月28日

  经营期限:2018年4月28日至长期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永昌街道社塘行政村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牲畜屠宰;生猪屠宰;家禽屠宰;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股权关系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人民币

  

  备注:全资子公司兰溪丽农最近一年资产负债率低于70%。兰溪丽农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4、兰溪丽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因此公司未要求其提供反担保。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签订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兰溪丽农在2023年8月16日至2026年8月16日期间内在最高融资余额人民币6,000万元内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签订的所有银行融资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担保期限为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融资业务的保证期限单独计算,为自具体融资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具体融资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起叁年。保证范围包括所有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包括根据主合同所发生的垫款)、利息、复息、罚息、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有效审批对外担保金额为485,045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81.41%、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比例为54.67%。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256,950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96.10%、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比例为28.96%。

  上述对外担保均系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对外担保。除此外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以及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签订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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