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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控股股东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358         证券简称:祥生医疗        公告编号:2023-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无锡祥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或“祥生投资”)《关于提议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提议内容主要如下:

  一、 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无锡祥生投资有限公司

  2、提议时间:2023年8月21日

  二、 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控股股东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有效推动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提议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并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转让完毕;若公司未能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三、 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祥生投资承诺:将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对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回购方案为准。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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