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31 证券简称:农心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6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未发生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1231 证券简称:农心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4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其中独立董事段又生先生、金春阳先生以视频会议方式参会并表决,非独立董事郑敬敏先生、王小见先生、袁江先生、郑杨柳女士、刘永孝先生及独立董事郭世辉先生于会议现场参会并表决,公司监事会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各位董事确认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无异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郑敬敏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慎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的100%。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26)已同日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经济参考报。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已同日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的100%。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经济参考报发布的《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7)。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的100%。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调整“绿色农药制剂智能数字化工厂技术改造项目”及“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同意变更“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实施方式、同意授权董事长并同意董事长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指定具体部门、人员办理有关事宜,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经济参考报发布的《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四、审议《关于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的100%。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陕西上格之路生物科学有限公司新增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支付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内容中的产品登记认证费,并同意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与相关方签署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公司将根据有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与该议案有关事项详见公司同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经济参考报发布的《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的100%。
董事会同意定于2023年9月6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9)。
本次会议审议的其他各项议案已经各位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审慎表决通过;列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补充意见和建议,亦不存在对董事会审议结果提出异议的情形。
备查文件:
1.《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1231 证券简称:农心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5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位监事确认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无异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龙国伟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慎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的100%。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26)已同日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经济参考报。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已同日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的100%。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经济参考报发布的《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7)。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的100%。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绿色农药制剂智能数字化工厂技术改造项目”及“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同时变更“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实施方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降本增效、节约资源的原则,符合公司现实情况和发展规划,相关事项已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上述事项的实施,有利于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优化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研发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障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绿色农药制剂智能数字化工厂技术改造项目”及“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同意变更“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实施方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经济参考报发布的《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四、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的100%。
与该议案有关事项详见公司同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经济参考报发布的《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已经各位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审慎表决通过。
备查文件: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1231 证券简称:农心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7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1-6月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25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发行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77元,共计募集资金44,425.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23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0,195.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2,555.8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7,639.1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42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利息收入净额指利息收入加现金管理收益减银行手续费支出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东新街支行、于2023年1月6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陕西上格之路生物科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格之路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补充运营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已实施完毕,以及上格之路公司所开立的存储“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除“产品登记认证费”外资金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由该专户划转至公司新增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且产品登记认证费对应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办理完毕下表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以上专户结余资金(主要为专户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余额)已于上述专户注销时转入各自对应的“研发中心项目”、“绿色农药制剂智能数字化工厂技术改造项目”专户中,继续接受相应《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监管约束。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格之路分别与保荐机构及相应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06月30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研发中心项目为公司提供产品开发、质量控制、性能改进等技术支撑,研发创新一批高效、安全、环保的新制剂,增加公司产品竞争力,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2.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可以将本公司品牌形象和技术服务精准触达到基层农户,为各级经销商定期提供系统化的专业培训,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数据和信息的高效流动,增强公司品牌影响力,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3.补充运营资金项目能够优化本公司财务结构,增强公司应对农药产品需求季节性波动以及上游原药价格波动的能力,扩大业务规模,进而提升公司的收入和利润规模,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备查文件
1.《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1-6月
编制单位: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该项目计划投资建设期2年,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尚在投资建设期。
证券代码:001231 证券简称:农心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9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由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6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9月6日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时间:2023年9月6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3年9月1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于2023年9月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36号橡树街区C座百事特威酒店3楼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及《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3.其他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该项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件,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及时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9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登记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36号橡树街区B楼11803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以及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出席现场会议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36号橡树街区B楼11803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81777282
传真:029-88745698
联系人:袁江
会议费用:参会者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1、《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231”,投票简称为“农心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没有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6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9月6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股东单位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量和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股东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兹委托上述受托人代为出席于2023年9月6日召开的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委托权限为:出席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依照下列指示对大会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会议记录等与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此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23年9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一、会议通知中列明议案的表决意见
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行使表决权的指示,请在上列表格中“同意”“反对”“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选择一项打“√”,只能选择一项,多选无效。
2、若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或作出的指示无效的,视为全权委托,受托人可酌情行使表决权。
3、委托人为单位股东的,应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二二三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1231 证券简称:农心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8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
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25号),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77元,共计募集资金44,425.00万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6,785.8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7,639.18万元,已于2022年8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421号)。公司及子公司陕西上格之路生物科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格之路”)已分别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公司及上格之路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原因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8月1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际投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2023年8月11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未经审计。
(二)拟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的情况
1、拟调整情况概述
“绿色农药制剂智能数字化工厂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技改项目”)由上格之路在现有土地上新建厂房实施,建设期两年,计划总投资14,526.11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10,539.18万元,剩余部分自筹。截至2023年8月11日,该项目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0,219.25万元(含利息),扣减利息、理财收益及已支付手续费后,剩余募集资金净额为10,070.38万元。
现公司拟调减“技改项目”部分实施内容,保留智能化仓库、车间产线改造及配套工程等项目实施内容,并预留3,800万元用于该部分项目内容的建设。除此之外其他内容后续不再实施,并将其余6,270.38万元募集资金调整至“研发中心项目”,其中2,000万元用于产品登记认证支出,上格之路将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放该部分募集资金,其余4,270.38万元用于研发中心的建筑工程费用并划转至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2、拟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的原因
综合考虑下游市场需求、行业新技术发展、市场竞争格局变化等情况,公司通过优化生产计划管理、升级工艺路线、提升生产效率等措施,在确保现有产能适应未来一定期间内的制剂产品市场需求的基础上,着重加强研发工作管理,推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创新,助力公司提升长期竞争力,因此公司拟调整该项目投资金额并将该项目调整后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实施“研发中心项目”。
(三)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情况
1、拟变更情况概述
“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拟由公司在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购置商业房产实施,如拟购置房产未能如期取得,公司将通过租赁等方式达到募投项目实施条件,该项目实施周期为两年,计划总投资5,790.0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4,230.00万元,剩余部分自筹。
为了提升管理效率,公司拟于西安市高新区细柳街道的宗地编号为GW3-41-11的地块上的建设项目中划出专门区域以满足“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场地需要,公司拟将原“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中的“场地购置”由原购买、租赁等方式实施变更为以自建方式实施,该部分实施内容对应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前述专门区域的建设。
2、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原因
现阶段,受限于物业市场价格波动、适配存量物业较少等因素,如继续以购买或者租赁物业的方式实施该项目,将会增加项目实施成本,阻滞项目实施进度,若以自建方式实施该项目,有利于降本增效、提升管理效率、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及股东利益,因此公司拟变更该项目部分内容的实施方式。
三、调整“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原计划总投资13,669.69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0,870.00万元,剩余部分自筹。本次投资金额调整后,“研发中心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变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本次调整后募投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本次调整后,募投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该部分募集资金中2,000万元用于支付“研发中心项目”产品登记认证费。
五、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变更“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中“场地购置”内容的实施方式,同时调整“技改项目”投资金额,并将该项目调整后剩余募集资金调整至“研发中心项目”,系基于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及优化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本增效、节约资源等要求作出,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障碍,有利于提高公司研发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六、审议程序及有关意见
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基于降本增效、节约资源的原则,在综合考虑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和现阶段公司发展需求的基础上,调整“绿色农药制剂智能数字化工厂技术改造项目”及“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同时变更“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实施方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现实情况和发展规划,有利于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优化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研发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障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董事会同意公司调整“绿色农药制剂智能数字化工厂技术改造项目”及“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同意变更“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实施方式、同意授权董事长并同意董事长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指定具体部门、人员办理有关事宜,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绿色农药制剂智能数字化工厂技术改造项目”及“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同时变更“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实施方式,是基于降本增效、节约资源的原则作出的,相关事项已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现实情况和发展规划,有利于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优化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研发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障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调整“绿色农药制剂智能数字化工厂技术改造项目”及“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同意变更“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实施方式,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绿色农药制剂智能数字化工厂技术改造项目”及“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同时变更“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实施方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降本增效、节约资源的原则,符合公司现实情况和发展规划,相关事项已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上述事项的实施,有利于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优化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研发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障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绿色农药制剂智能数字化工厂技术改造项目”及“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同意变更“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实施方式。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农心科技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等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此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综上,保荐机构对农心科技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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