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晓璐
8月20日,全国首家金融法院——上海金融法院迎来建院五周年。8月21日,上海金融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建院五周年的工作情况。
据上海金融法院院长赵红介绍,建院以来,上海金融法院共受理金融案件4.1万件,审结3.96万件,总标的额达1.11万亿元。申请执行标的金额达3558.12亿元,约占上海市法院申请执行标的总额的25%。
当日,上海金融法院副院长林晓镍发布五年典型案例,共20件,其中12件涉及资本市场。
着力保护
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据赵红介绍,立足我国拥有世界上最大、最活跃个人投资者群体的基本国情,上海金融法院聚焦公正与效率,不断满足新时期人民群众对金融司法的新期待和新需求。
一是着力构建全球领先的集体诉讼模式。针对证券纠纷涉众性、类型化、跨域广的特点,形成以示范判决、代表人诉讼、专业诉调对接为核心的证券纠纷系统性解决方案。创建全国首个证券账户全循环赔偿款项分配机制,通过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两级结算机制,实现赔偿款直接划付至投资者证券资金账户,打通中小投资者维权最后一公里。以案件为抓手,创建投保机构代位追偿董监高审判机制和证券侵权民事赔偿责任优先机制,不断拓展投资者司法保护新领域,探索符合中国国情、引领国际的投资者权益保护最佳方案。
二是倾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智慧诉讼服务样本。自主研发智助立案系统,上线投资者司法保护综合平台移动端,大幅提升立案与保全效率,网上立案率达到97.1%。“中小投资者保护智慧舱”实现自动计算损失金额并实时生成立案信息,相关功能被应用9124次,成为符合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减流程、减环节、降费用”方法论的实践样本,受到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欢迎。
三是大力创新中国特色的多元解纷体系。创建金融行业全覆盖、平台服务全线上、委托调解到协议履行全周期的金融纠纷诉调对接机制,满足中小投资者“一键式”解纷需求。利用该机制,全国首例示范判决案件的调撤率达99.64%,3045名中小投资者通过撤诉、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和社会成本。
证券业案件
呈现三大特点
8月21日,上海金融法院发布《上海金融法院审判工作情况通报(2018-2023年)》(简称《情况通报》)显示,从行业(不含执行类案件)分布来看,上海金融法院受理的全部金融案件中,证券业案件数量较多,为17137件,其次是银行业案件、保险业案件。从案由来看,历年受理案件排名前三位的案由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其中,证券业案件呈现三大特点:一是证券纠纷的群体性特征日益显现,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任重道远。各方需进一步加强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强化风险警示和投资者教育,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筑牢资本市场稳健发展基石。
二是案件类型呈现多样化趋势,资本市场纠纷所涉领域不断扩展。随着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和法律规则完善,上海金融法院受理的证券类纠纷案件类型日益多样化,涉及领域不断扩展。案件所涉领域亦逐渐从主板市场扩展至新三板市场、债券市场,产品种类从股票、债券扩展至资产支持证券等。
三是纠纷变化与资本市场改革高度关联,法治化治理合力需进一步强化。证券类案件变化趋势与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密切相关。如股票发行上市注册制全面推行后,欺诈发行纠纷成为重要的证券纠纷类型,其行为认定与责任形式均与传统虚假陈述案件存在区别。随着中介机构责任进一步压实,“追首恶”“惩帮凶”理念深入人心,涉诉主体范围进一步扩大。上市公司退市逐渐常态化后,投资者与退市公司的矛盾纠纷更为凸显,同时引发上市公司因不服退市决定向交易所提起诉讼等新类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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