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80 证券简称:映翰通 公告编号:2023-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北京映翰通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数量1310.7197万股,每股价格27.63元,每股面值1.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62,151,853.11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36,215,185.31元,余额为人民币325,936,667.80元,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325,936,667.80元,扣除公司自行支付的审计费、律师费、验资费、信息披露费和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2,216,1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3,720,567.8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XYZH/2020JNA40011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83,939,788.73元,累计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支付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14,427,104.58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44,207,883.65元。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15,616,383.12元,其中:工业物联网通信产品升级项目使用1,357,217.67元,智能配电网状态监测系统升级项目使用2,141,939.15元,智能售货控制系统升级项目使用1,992,480.64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使用4,223,184.05元,智能车联网系统研发项目使用3,664,427.56元,智能低压配电解决方案研发项目使用2,237,134.05元。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667,496.71元,部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902,985.51元。收到的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支付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1,215,979.97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169,752,267.84元,累计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902,985.51元,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2,471,400.72元,累计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支付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15,643,084.55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08,236,998.28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报告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按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放在招商银行北京分行望京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10906827310210、110941262810901)对应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业物联网通信产品升级项目”已结项,该募集资金专户中的结余募集资金已全部转至公司自有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便于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已于2023年4月17日完成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7,527,176.09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出具了《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XYZH/2020JNA4006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公司可根据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0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暨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对2020年8月25日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进行补充确认,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8,000.00万元。
2021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90,000,000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2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0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公司可根据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3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00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在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存款类产品19,900.00万元,取得现金管理收益(含税)106.1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0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0年9月10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15,000,000.00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15,000,000.00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2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年12月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15,000,000.00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2,471,400.72元。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业物联网通信产品升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资金889.64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银行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节余资金890.30万元已全部转至公司自有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公司募投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1、“智能储罐远程监测(RTM)系统研发项目”变更为“智能低压配电解决方案研发项目”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智能储罐远程监测(RTM)系统研发项目”变更为“智能低压配电解决方案研发项目”。变更原因为:
公司智能储罐远程监测(RTM)系统研发项目是在中国智造的大背景下面向海内外市场推出的项目,2021年,公司研发部门完成了专用终端原型样机和iGas平台软件V1.2版本的开发工作,RTM系统目标市场应用于工业气体、液态食品、物流运输、石油化工、农林灌溉等多个行业,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RTM产品的市场推广及客户开发方面进展缓慢,公司经过进一步跟进和考察市场推广情况后发现,产品下游应用行业的市场开拓难度大,市场推广难以在短时间内显现成效,整个项目建设不及预期,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终止“智能储罐远程监测(RTM)系统研发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智能低压配电解决方案研发项目”。
上述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9月15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批准。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适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80 证券简称:映翰通 公告编号:2023-035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1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于2023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银春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3、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相关业务规则,编制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6)。
2、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3、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1、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和市场情况变化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方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2、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3、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6月28日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2、表决结果:监事马银春女士、胡玉洁女士系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鉴于非关联监事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监事会无法对本议案形成决议。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2、表决结果:监事马银春女士、胡玉洁女士系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鉴于非关联监事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监事会无法对本议案形成决议。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80 证券简称:映翰通 公告编号:2023-037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决定对“智能配电网状态监测系统升级项目”、“智能售货控制系统升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智能车联网系统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数量1,310.7197万股,每股价格27.63元,每股面值1.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62,151,853.11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36,215,185.31元,余额为人民币325,936,667.80元,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325,936,667.80元,扣除本公司自行支付的审计费、律师费、验资费、信息披露费和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2,216,1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3,720,567.80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XYZH/2020JNA40011的《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调整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历史调整情况
1、2022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对“工业物联网通信产品升级项目”、“智能配电网状态监测系统升级项目”、“智能售货控制系统升级项目”内部总投资结构进行调整,调整后,各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拟使用的募集资金不变;同意公司在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下,将“工业物联网通信产品升级项目”延期至2023年2月,将“智能配电网状态监测系统升级项目”、“智能售货控制系统升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智能车联网系统研发项目”延期至2023年8月,将“智能储罐远程监测(RTM)系统研发项目”延期至2022年8月,后续公司会根据市场环境变化情况进一步对该项目进行决策或适时调整募投项目方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2、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2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智能储罐远程监测(RTM)系统研发项目”变更为“智能低压配电解决方案研发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上述调整前后公司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工业物联网通信产品升级项目”已结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公司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由于项目前期规划调整,且受近年国内人员流动受限等因素影响,募投项目市场调研、系统设计、人员招聘到岗、产品研发、现场试验、投产运营等一系列环节均有所延长,项目整体投资进度未达到预期。同时,受近年国内外政治、经济等宏观因素的不确定性影响,基于控制成本、降低风险、提高资产流动性的原则,公司对募投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更加谨慎,投资速度有所放缓,以进一步应对宏观环境的不确定性。
公司根据当前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进度,为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整体利益,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并从公司长远发展等角度考虑,经审慎研究,决定将募投项目“智能配电网状态监测系统升级项目”、“智能售货控制系统升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智能车联网系统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5年8月。
四、部分募投项目继续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公司对募投项目“智能车联网系统研发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重新进行论证,决定继续实施该项目,具体如下:
(一)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
公司在物联网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开发经验,形成了自主的软硬件通用开发平台和中间件,可以支撑快速研发各类垂直行业终端及系统软件,构成针对细分垂直应用领域的“云+端”的完整解决方案。公司的发展战略是发挥综合优势,不断发现和选取市场容量较大的细分应用领域,针对性地研发解决方案产品,从而拓展公司的业务和产品边界,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
智能车联网系统未来市场广阔,潜在市场规模巨大,公司完全具备开发智能车联网系统的技术实力,也有进入该市场领域的市场能力,因此决定依托上述综合优势,为智能车联网市场开发具有创新性的解决方案产品。
2、社会效益显著,促进行业发展
在中国智造的政策推动下,我国制造业正围绕提质增效进行升级改造和创新,智能车联网系统综合运用了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供的各项车辆运营管理功能,可帮助商用车辆运营企业提高运营决策能力,提升车辆运营质量和效率;提供的驾驶行为监控和分析功能,可帮助驾驶员改良驾驶习惯,降低交通事故发生概率。
(二)实施的可行性
市场前景分析
本项目计划研发的智能车联网系统是针对商用车辆打造的车联网解决方案,可广泛应用于公共安全、公共交通、物流运输、商业车队、工程车辆及特种车辆等领域。据M2M / IoT分析公司BergInsight发布的《Fleet Management World–Service 2018》研究报告显示,商用车车联网的市场容量高达千万量级,市场前景广阔。且随着5G的逐渐普及,车联网市场未来将出现较快增长。因此,针对商用车市场的智能车联网系统有巨大的市场容量。
五、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结论
公司认为募投项目“智能车联网系统研发项目”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仍然具备继续实施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六、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经营环境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的需要,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和市场情况变化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方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80 证券简称:映翰通 公告编号:2023-038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由23.42元/股调整至16.63元/股,首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3.5370万股调整至46.9518万股,预留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6400万股调整至13.4960万股;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5.65元/股调整至18.22元/股,授予数量由59.6000万股调整至83.4400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1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7月3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29)。2021年8月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30)。
3、2021年8月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1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7、2022年9月20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2022年9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8、2023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3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25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14)。2023年3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3)。
3、2023年4月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4、2023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52,572,51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4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360,152.24元,转增21,029,006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73,601,522股。2023年6月16日,公司披露了《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28日。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第十章第一条、第二条的规定,若在《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1)授予价格调整: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按如下公式调整:
①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根据以上公式,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23.42-0.14)/(1+0.4)=16.63元/股。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25.65-0.14)/(1+0.4)=18.22元/股。
(2)授予数量调整: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按如下公式调整:
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根据以上公式,调整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33.5370×(1+0.4)=46.9518万股;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9.6400×(1+0.4)=13.4960万股;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授予数量=59.6000×(1+0.4)=83.4400万股。
本次调整已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授权,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6月28日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董事会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本次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
六、律师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1.公司已经就本次调整和本次作废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信息披露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2021年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2021年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公司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规则》及《2021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调整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一)《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2021年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五)《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80 证券简称:映翰通 公告编号:2023-034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1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于2023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8人,出席会议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李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基于对2023年半年度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的总结,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拟将“智能配电网状态监测系统升级项目”、“智能售货控制系统升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智能车联网系统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5年8月,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52,572,51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4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360,152.24元,转增21,029,006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73,601,522股。2023年6月16日,公司披露了《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28日。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由23.42元/股调整至16.63元/股,首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3.5370万股调整至46.9518万股,预留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6400万股调整至13.4960万股;拟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5.65元/股调整至18.22元/股,授予数量由59.6000万股调整至83.4400万股。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董事李明先生、李红雨女士系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董事俞映君女士系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8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38,22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2名激励对象因职位变动为监事,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6,37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注销;预留授予部分的3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2,60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1名激励对象因职位变动为监事,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10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注销。
除上述原因外,公司2022年未达到本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当期对应限制性股票合计218,190股不得归属,并作废注销。
以上共计277,480股,不得归属,由公司统一作废注销。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董事俞映君女士系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总股本由52,572,516股变更为73,601,522股,公司注册资本由52,572,516元变更为73,601,522元。公司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更及修改后的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及《公司章程》(2023年8月修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2023年9月8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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