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交易概述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参与了柯桥马鞍2022-15地块土地使用权竞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土地使用权竞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二、 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了《成交确认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土地出让合同”),确认竞得目标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 土地出让合同的主要内容
1、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人: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受让人: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宗地编号:柯桥马鞍2022-15地块
3、 宗地面积:76,680平方米
4、 宗地坐落:柯桥区马鞍街道,东至华宇纸业,南至迎丰科技,西至柯海大道,北至立信鼎乘。
5、 宗地用途:工业用地
6、 约定交付时间:2023年9月27日前
7、 出让款缴纳:竞得人应于2023年9月13日前(以受让人申报缴纳日为准)一次性缴清土地出让总价款(含成交价的20%作为履约合同的定金)人民币5,579.62万元,其中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2,790万元抵作土地出让金。缴纳方式为受让人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四、 本次竞得土地使用权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竞拍取得的土地未来将用于生产厂房和未来工厂等建设,能够与公司现有生产区域形成良好协同,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和空间布局,符合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
本次竞拍土地使用权所需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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