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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3-055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了九届二次董事会会议、九届二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4月7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并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决定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148,26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139,454.88万元(含本数)”。

  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84号)。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韩靖

  2023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3-057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九届四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1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韩靖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3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修订)的要求,为尽可能降低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等关联交易的风险,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6月30日风险评估报告》(天职业字〔2023〕42923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6月30日风险评估报告》(天职业字〔2023〕42923号)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韩靖先生、雍锦宁先生、杨思光先生、王斌先生、汤杰先生、高恩民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经理层2023年上半年行权评估报告的议案》。

  按照《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董事会授权跟踪监督动态调整实施细则》要求,董事会对经理层2023年上半年度行使董事会授权整体情况及效果进行了评估,并形成经理层行权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6万元(含税及差旅费),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4万元(含税及差旅费),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方式:现场+网络方式,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166号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会议室。

  本决议公告第(四)项、第(五)项议案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3-058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四次监事会决议暨对2023年

  半年度报告审核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九届四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1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春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修订)的要求,为尽可能降低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等关联交易的风险,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6月30日风险评估报告》(天职业字〔2023〕42923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6月30日风险评估报告》(天职业字〔2023〕42923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6万元(含税及差旅费),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4万元(含税及差旅费),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82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3年2月修订)》的相关要求,公司监事会现就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3-059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2022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2.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九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也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8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39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64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2021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68.25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3.7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1.81亿元。普华永道中天的2021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108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58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3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也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合伙人:毕玮多先生有20多年的审计从业经验,为多家国内大型企业及上市公司提供过审计服务,包括上市及年审、并购重组等,拥有丰富的审计从业经验,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颖,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自从事审计业务起,为多家国内大型企业及上市公司提供过审计服务,包括上市及年审、并购重组等,拥有丰富的审计从业经验。

  质量复核合伙人:韩宗庆,韩宗庆先生有30余年的审计从业经验,服务过众多企业,为多家国内大型企业、香港及美国上市公司提供过审计服务,包括上市及年审、并购重组等,拥有丰富的审计从业经验,为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及马来西亚会计师公会会员。

  2.诚信记录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公司的2023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毕玮多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黄翰勋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颖女士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公司的2023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毕玮多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黄翰勋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颖女士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普华永道中天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工作复杂程度及拟投入的不同级别审计人员工时,普华永道中天2023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整体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含税及差旅费),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4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普华永道中天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充分调研、审查和分析论证,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具有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专业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其拥有证券从业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普华永道中天在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过程中,能够遵照执业准则履行职责,工作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专业的审计服务。公司有关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上述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九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4.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九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基本情况的说明;

  5.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3-060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的九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拟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9月15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1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166号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20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为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九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9月14日和2023年9月15日(上午10:00—12:00,下午13:30—14:00)逾期不予受理。

  3.登记地点: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正科  杨建峰

  电话:0951-8887899

  传真:0951-8887900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166号

  邮编:750021

  5.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23日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862。

  投票简称:银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代为行使表决权。授权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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