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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 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2023-04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3 年8月22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及业务发展情况需要,结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规划及子公司业务定位,为充分发挥公司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降低管理和运营成本、匹配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优化公司的业务合理布局,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拟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219号《关于同意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批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3.3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6.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7,666,677.62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0,816,913.05元。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17日到账。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首次发行《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115号)。公司已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情况

  截至 2023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情况及原因

  

  本次奥精健康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主要原因

  是:奥精健康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中的两项研发项目:颅骨修复定制体和人工皮肤两个项目转由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后续研发工作。

  除上述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外,公司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均不存在变化。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将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协议及文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公司会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分阶段将募集资金投入使用。

  三、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四、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奥精医疗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本次增加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规划,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系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实际开展的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三)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相关事项履行了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相关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023-049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22日在北京市大兴区永旺西路26号院2号楼4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永强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系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实际开展的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开户事宜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事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专项账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将严格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和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开户事宜的公告》。

  特此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23日

  

  公司代码:688613                                公司简称:奥精医疗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产生实质性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具体内容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2023-045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219号《关于同意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批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3.3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6.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7,666,677.62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0,816,913.05元。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17日到账。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首次发行《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115号)。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①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投项目资金35,929,100.00

  元,2021年投入募集资金110,190,356.43元,2022年投入募集资金127,176,745.60 元,2023年上半年投入募集资金68,286,554.05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投入341,582,756.08 元。

  ②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171,324,973.39元,其中银行活期存款21,324,973.39 元,七天通知存款130,000,000.00 元,券商收益凭证2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分别与各个募集资金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注:除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之外,另有20,000,000.00元转出用于购买华泰证券券商收益凭证。

  三、2023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首次募集资金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684.98万元,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了发行费用人民币265.13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金额为人民币6,672.98万元。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了《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258号)。2021年6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6,672.98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款项合计人民币265.13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150,000,000.00元。

  上表中公司购买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益第23023号(商品篮子精选)收益凭证金额为1008.00万元,其中8.00万元为上期收益凭证到期后收到的理财收益未转回银行账户而直接用来购买收益凭证。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证券代码: 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 2023-047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3,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2、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 2023 年8 月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219号《关于同意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批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3.3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6.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7,666,677.62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0,816,913.05元。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17日到账。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首次发行《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115号)。公司已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并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推进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及相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本次募集资金余额为171,324,973.39元(含利息)(未经审计)。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将其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股票及其衍生产品、可转债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

  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3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 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包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无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已经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1.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 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 2023-048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开户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 2023 年8 月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开户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专用账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将严格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公司授权管理层办理上述银行具体开户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219号《关于同意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批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3.3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6.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7,666,677.62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0,816,913.05元。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17日到账。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首次发行《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115号)。公司已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二、本次拟新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情况

  为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公司拟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监管协议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事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专项账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将严格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和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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