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23-0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2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经营范围增加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及备案手续,具体操作由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办理。本次变更后的公司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826 股票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23-051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3年9月7日(星期四)下午14:00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记名书面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年9月7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7日上午9:15 至 2023年9月7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4日(星期一)。
7、参加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东只能采取现场、网络表决方式的一种。如同一股东通过现场、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8、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9月4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9、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两江国际B座3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23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3年9月5日16:3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23年9月5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6:30
5、登记地点:公司办公室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两江国际B座37楼
邮政编码:610095
联系电话:010-58731208
联系传真:010-58731208
电子信箱:ir@ymky.com
联系人:李前进、陈僖
6、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会人员食宿、交通费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26
2、投票简称:易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7日上午9:15 — 2023年9月7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或身份证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特别说明事项: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中的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23-049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诉讼事项
公司二级子公司维奥制药所涉及的诉讼事项于2023年8月11日一审判决完毕,驳回原告四川三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大邑斯迪绿色开发有限公司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57,739.5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262,739.50元,由原告承担。如原告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天内未上诉,则原告向法院申请冻结维奥制药的4,500万元银行存款,将依法定程序解冻。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其他审计服务的审计机构,具体详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三)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2023年4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具体详见(公告编号:2023-01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帆先生本次解除质押股份2,596,000股,解除后高帆先生累计被质押股份数为12,966,000股。截至本报告期末,高帆先生累计被质押股份12,966,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6.5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6.80%。
2、2023年3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大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具体详见(公告编号:2023-015),公司大股东周战先生本次解除质押股份2,200,000股;2023年6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大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具体详见(公告编号:2023-041),公司大股东周战先生本次质押股份2,600,000股(质权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质押股份2,900,000股(质权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6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大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具体详见(公告编号:2023-043),公司大股东周战先生本次质押股份1,400,000股(质权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质押股份3,040,000股(质权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本报告期末,周战先生累计被质押股份4,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7.8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10%。
(四)子公司对外投资事项
1、2023年2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境外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因经营发展和业务布局的需要,公司一级子公司易明海众拟对其全资子公司易明健康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7,000,000美元。本次增资为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增资完成后,易明健康注册资本变更为7,500,000美元,易明海众仍将持有易明健康100%股权,具体详见《关于对境外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2、2023年2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境外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在美国特拉华州设立的二级全资子公司易明健康拟以自有资金6,000,000美元认购Pier 88 Health Limited 40,705,563股股份,认购完成后,易明健康将持有Pier 88 Health Limited 21.43%的股权。本次投资不构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更,易明健康对Pier 88 Health Limited不具有控股权,具体详见《关于境外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3、2023年5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对境外子公司完成增资暨境外子公司完成对外投资手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公司一级子公司易明海众对其全资子公司易明健康全部完成增资项目的备案和700万美元增资款项的支付。
公司二级子公司易明健康近日正式取得了标的公司Pier 88 Health Limited 21.43%的股权,并委派高帆先生出任Pier 88 Health Limited公司董事一职,目前Pier 88 Health Limited公司董事会成员由原来的五名董事变更为七名董事。易明健康已支付Pier 88 Health Limited 600万美元的股权认购款。
4、截至本报告披露日,Pier 88 Health Limited于2023年7月完成再次融资,易明健康未参与Pier 88 Health Limited的本次融资,持股比例由21.43%降至20%。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23-047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于2023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许可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前进出席并记录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且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批准后方可生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及备案手续,具体操作由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办理。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3年8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会议决定于2023 年9 月7 日(星期四)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1)。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23-048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已于2023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玲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前进女士出席并记录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且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批准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3年8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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