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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22]15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再融资类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有关规定,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止2023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795号文核准,公司于2016年10月19日向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08,227,152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82,781,190.4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52,62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30,161,190.40元。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6]53090007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82,781,190.4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的余额人民币3,632,781,190.40元,2016年10月20日汇入公司在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其中:用于投资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文山”)60万吨/年氧化铝技术升级提产增效项目(以下简称“云铝文山二期项目”)的募集资金1,334,935,000.00元,汇入公司在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开立的专项账户(账号:135648206203,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一)”);用于并购老挝中老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老铝业”)51%的股权、投资中老铝业100 万吨/年氧化铝及配套矿山项目(以下简称“中老铝业项目”)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247,846,200.00元,汇入公司在交通银行昆明护国支行(2023年1月交通银行昆明五华支行已合并至交通银行昆明护国支行,以下统称为“交通银行昆明护国支行”)开立的专项账户(账号:531000300011017000270,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一)”);剩余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049,999,990.40元,汇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南屏支行开立的专项账户(账号:2502010319201142440,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一)”),主要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62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30,161,190.40元。

  2.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28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向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21,367,75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37,607,811.9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05,925,675.12元。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9]5310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37,607,811.9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的余额人民币2,110,327,811.90元,于2019年12月23日汇入公司在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其中:用于投资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水电铝项目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700,997,660.67元及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4,402,136.78元,汇入公司在交通银行昆明护国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531899991013000097372,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二)”);用于投资云铝文山中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项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404,928,014.45 元,汇入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2160000100000151685,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募集资金账户”)。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4,402,136.7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05,925,675.12元。

  3.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086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向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等17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9,750,84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8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96.67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24,414,953.6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75,585,043.06元。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1186号验资报告进行了验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96.67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的余额人民币2,977,358,487.26元,于2021年12月3日汇入公司在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其中:用于“文山绿色铝项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075,585,043.06元及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773,444.20元,汇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营业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871900043110666,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一)”);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募集资金人民币900,000,000.00 元,汇入公司在交通银行昆明护国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531899991013000761767,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三)”)。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773,444.2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75,585,043.06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用于云铝文山二期项目的募集资金1,334,935,000.00元已使用完毕,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047,379,990.40元已使用完毕。工商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一)已于2019年12月20日销户,中国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一)已于2020年1月10日销户。

  2018年11月16日和2019年3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为实现公司资源的优化配置,结合当前产业发展形势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将并购老挝中老铝业有限公司项目和老挝中老铝业有限公司100万吨/年氧化铝及配套矿山项目全部募集资金人民币1,247,846,200.00元变更用途用于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水电铝项目。

  2019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将募集资金本金人民币1,247,846,200.00元及其在募集资金专户上滋生的利息,以委托贷款方式向云南云铝海鑫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海鑫”)提供借款,用于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水电铝项目建设。公司将变更用途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247,846,200.00元及其在募集资金专户上滋生的利息向云铝海鑫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1,279,297,494.73元。云铝海鑫2019年度使用该笔募集资金人民币1,012,307,822.12元,2020年度使用该笔募集资金人民币235,538,377.88元及利息人民币31,451,294.73元。

  截止2023年6月30日,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水电铝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及所属企业与该项目有关的募集资金账户均已注销。

  2.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用于投资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水电铝项目的募集资金1,700,997,660.67元(含支付银行手续费 20.00 元)已使用完毕,云铝海鑫交通银行昭通支行营业部募集资金账户已于2021年10月13日销户,公司交通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二)已于2021年11月29日销户。

  2021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将存放在进出口银行募集资金账户(账号:92160000100000151685)中用于文山中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项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00.00元向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云铝文山提供借款,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借款为无息借款,到期前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根据云铝文山募投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继续使用在进出口银行募集资金账户(账号:92160000100000151685)中用于文山中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项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00.00元向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云铝文山提供借款,续借期限为2年,本次借款为无息借款。截止2023年6月30日,云铝文山使用募集资金用于文山中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项目11,554,627.47元。

  截止2023年6月30日,用于投资云铝文山中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项目的募集资金除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380,000,000.00元及项目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外剩余本金人民币13,373,386.98元,利息人民币5,763,150.08元,均存放于中国进出口银行募集资金账户。

  3.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的募集资金本金人民币900,000,000.00元已使用完毕,该项目存放在交通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三)的资金为人民币263,709.76元,均为利息收入。截止本报告披露日,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已注销。

  2021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将存放于招商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一),用于“绿色低碳水电铝材一体化项目”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230,000,000.00元以委托贷款方式向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云铝文山提供借款,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借款为无息借款,到期前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2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根据云铝文山募投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继续使用人民币 1,230,000,000.00元募集资金向“绿色低碳水电铝材一体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云铝文山提供借款,续借期限为2年,本次借款为无息借款。截止2023年6月30日,用于“绿色低碳水电铝材一体化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使用1,229,992,708.36元。

  截止2023年6月30日,用于“绿色低碳水电铝材一体化项目”的募集资金除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本金及利息人民币850,000,000.00元外,剩余的利息人民币11,691,901.47元存放于招商银行募集资金账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交通银行昆明护国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南屏支行。公司及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相关银行均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公司投入云铝海鑫的募集资金存放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南屏支行。公司、云铝海鑫及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10%,相关银行均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二)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交通银行昆明护国支行及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公司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以孰低为原则),相关银行均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三)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交通银行昆明护国支行。公司、云铝文山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以孰低为原则),相关银行均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该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该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

  (三)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该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3)。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11月16日和2019年3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为实现公司资源的优化配置,结合当前产业发展形势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将并购老挝中老铝业有限公司项目和老挝中老铝业有限公司100万吨/年氧化铝及配套矿山项目全部募集资金本金人民币1,247,846,200.00元变更用途用于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水电铝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3)。

  2019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交通银行、工商银行将人民币1,247,846,200.00元募集资金及其在募集资金专户上滋生的利息,以委托贷款方式向公司控股子公司云铝海鑫提供借款,实施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水电铝项目,具体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批借款,贷款期限5年,贷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同期基准利率上浮20%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0)。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将变更用途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247,846,200.00元及其在募集资金专户上滋生的利息向云铝海鑫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1,279,297,494.73元。云铝海鑫2019年度使用该笔募集资金人民币1,012,307,822.12元,2020年使用该笔募集资金人民币235,538,377.88元及利息人民币31,451,294.73元用于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水电铝项目建设。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4)。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报告期内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云铝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云铝股份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有效执行了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情形。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重大的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情形。保荐机构对云铝股份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附表1: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3: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4: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1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8月22日,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名称调整及修订<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预案》。根据工作需要,公司拟不再设置副董事长、高级副总裁职务,并对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名称进行调整,总裁调整为总经理,副总裁调整为副总经理,将对《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相应内容作修订。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一、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公司章程》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审议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赞成方为通过。

  二、备查文件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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