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99 证券简称:英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特科技”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将于2023年9月6日届满。经2023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3年9月7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方真健先生、王光明先生、陈海萍女士、朱胜民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提名邵乃宇先生、李俊明先生、金月华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原独立董事竺素娥女士因个人原因,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且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公司对竺素娥女士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和规范运作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诚挚的感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邵乃宇先生、李俊明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金月华女士生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三位拟聘任独立董事兼任境内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不超过三家。
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
附件: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方真健先生:男,中国国籍,1971年3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专业,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第四届全国冷冻空调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制冷学会第十届理事会理事。1993年9月至2002年7月,任新昌制冷配件总厂第一分厂技术员;2002年7月至2004年10月,任新昌县晶鑫精密机械配件厂总经理;2004年11月至2017年10月,任英特换热设备(浙江)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7年10月至今,历任英特换热设备(浙江)有限公司、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方真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8,084,640股,直接持股比例为43.28%,通过安吉英睿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吉英睿特”)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016,624股,间接持股比例为9.11%;方真健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方真健先生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海萍女士系夫妻关系,是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系公司股东安吉英睿特(直接持有公司13.50%的股权)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章晓春先生存在亲属关系(章晓春之母系方真健配偶陈海萍之父的妹妹);除此之外,方真健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方真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王光明先生:男,中国国籍,1970年2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专业,高级会计师。1990年8月至1995年10月历任新昌制冷配件总厂、三花集团财务科科长、财务处处长。1995年10月至2001年11月,历任三花不二工机有限公司总务部部长、总会计师;2001年12月至2006年1月,任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06年2月至2007年7月,任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负责人;2007年8月至2008年8月,任深圳中科宏易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9月至2013年12月,任上海宏易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6月至今,任苏州宏正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12月至今,任深圳晶华显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5年6月至今,任杭州玖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12月至今,任上海眼视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10月至2020年9月,任英特换热设备(浙江)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20年9月至今,任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财务负责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光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035,360股,直接持股比例为18.22%,未有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王光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光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陈海萍女士:女,中国国籍,1971年11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会计学专业。1992年6月至1999年12月,任新昌制冷配件总厂第一分厂职员;2000年1月至2002年5月,待业;2002年6月至2017年11月,任新昌县晶鑫精密机械配件厂负责人;2017年11月至今任新昌县晶鑫精密机械配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4年11月至今,历任英特换热设备(浙江)有限公司、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陈海萍女士未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陈海萍女士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方真健先生系夫妻关系,是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与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章晓春先生存在亲属关系(章晓春之母系陈海萍之父的妹妹);除此之外,陈海萍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海萍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朱胜民先生:男,中国国籍,1968年5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焊接工艺与设备专业,高级工程师。1991年8月至2002年6月,任中石化南化公司化工机械厂副总工程师;2002年7月至2007年12月,任特灵(江苏)空调系统有限公司制造工程部经理;2008年1月至2012年2月,任约克(无锡)空调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经理;2012年3月至2018年9月,任美意(浙江)空调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总裁;2019年2月至2020年9月,任英特换热设备(浙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9月至今,任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朱胜民先生未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朱胜民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朱胜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俊明先生:男,中国国籍,1956年2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制冷及低温工程专业。1982年3月至1990年9月,任西北建筑工程学院环境工程系助教、讲师;1994年5月至今,历任清华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系(原热能工程系)博士后、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2020年9月至今,任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俊明先生未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李俊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俊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邵乃宇先生:男,中国国籍,1960年3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动力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1982年8月至1984年11月,任上海市通用机械技术研究所技术员、助理工程师;1984年11月至1988年1月,任上海市石油化工通用机械公司团委副书记、书记;1988年1月至1990年6月,任上海通用机械总公司技术科副科长;1990年6月至1997年6月,任上海通用机械(集团)公司规划处处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1997年6月至2002年4月,任上海电气通用冷冻空调设备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1998年9月至1999年10月,任上海豪申开利空调设备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1999年10月至2004年10月,任上海豪申空调设备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4年10月至2007年9月,任上海新豪申空调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7年9月至2008年9月,任上海第一冷冻机厂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09年3月至2013年9月,任上海冷冻空调行业协会总工程师;2013年9月至今,任上海冷冻空调行业协会秘书长;2020年9月至今,任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邵乃宇先生未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邵乃宇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邵乃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金月华女士:女,中国国籍,1968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政治经济学专业。1999年9月至2005年9月,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财经学院讲师;2002年7月至2009年12月,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财经学院党总支副书记;2005年9月至今,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经济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19年5月至2023年5月,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计划财务处处长;2023年5月至今,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审计处处长。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金月华女士未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金月华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金月华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证券代码:301399 证券简称:英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9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特科技”或“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将于2023年9月6日届满。经2023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3年9月7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提名章晓春先生、黄聚南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另外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上述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监事。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之前,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3日
附件:
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章晓春先生:男,中国国籍,1981年8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通信工程专业,CCNA网络工程师。2005年8月至2008年5月,任东芝信息机器(杭州)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2008年5月至2020年9月,任英特换热设备(浙江)有限公司销售部部长;2020年9月至今,任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销售部部长。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章晓春先生通过安吉英睿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吉英睿特”)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90,080股,间接持股比例为0.216%;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海萍女士存在亲属关系(章晓春之母系陈海萍之父的妹妹);除此之外,章晓春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章晓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黄聚南先生:男,中国国籍,1990年3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2013年11月至2018年9月,任英特换热设备(浙江)有限公司技术部技术员;2018年9月至2020年9月,任英特换热设备(浙江)有限公司工艺科副科长;2020年9月至今,任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工艺科副科长。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黄聚南先生通过安吉英睿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吉英睿特”)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7,520股,间接持股比例为0.054%;除此之外,黄聚南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聚南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证券代码:301399 证券简称:英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1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3年9月7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9月7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其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31日(星期四)
(七)会议出席对象:
1、于2023年8月3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乐三路468号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册及编码如下表:
(二)审议与披露情况
1、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议案1.00、2.00、4.00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议案1.00、2.00、3.00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公司拟选举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持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0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议案1.00、2.00、4.0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统计并披露。
3、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9月1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9月1日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会议联系人:陈铭
联系电话:0572-5321899
传真号码:0572-5321568
联系电子邮箱:chenming@extek.com.cn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乐三路468号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关于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399”,投票简称为“英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采用等额选举,有4位候选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2,采用等额选举,有3位候选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议案3,采用等额选举,有2位候选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7日的交易时间,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的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在会议上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次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投票指示:
说明:
1、议案1.00、2.00、3.00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公司拟选举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持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0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议案4.00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在对应提案“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三者只能选其一。选择项下都不打“√”、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下打“√”、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均视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4、反对或弃权的理由: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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