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3-075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主要特点
报告期内,面对流域来水偏枯、起调水位大幅降低、市场环境复杂严峻等诸多挑战,公司迎难而上,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1.牢牢稳住生产经营基本盘
报告期内,由于水电板块整体起调水位大幅降低、流域来水持续偏枯,水电发电量大幅下降,同比下降47.50%。面临不利局面,公司火电企业合理把控检修时机,加强与煤企的战略合作,持续提升长协比例,发电量及盈利均同比大幅上升;新能源板块实现发电量22.79亿千瓦时,创历史新高。此外,公司科学制定市场交易策略,努力提高市场化交易电量价格、主动开拓绿证市场。上半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2.8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9.01亿元。
2.持续推动绿色低碳转型
公司围绕服务国家“双碳”目标和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战略部署,优化布局、调整结构,加快绿色转型发展。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业务发展势头良好。陕武特高压配套新能源大基地项目一期已取得140万千瓦接入系统批复,部分项目已正式开工,为年底全容量并网奠定了基础。宜城、监利汪桥等在建新能源项目均按节点目标加快推进。此外,罗田平坦原抽蓄、南漳张家坪抽蓄,清江长阳抽蓄等抽水蓄能项目稳步推进。
3.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强化重大危险源管控,狠抓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多次开展安全检查、防汛检查,高质量完成各类机组检修,加强安全隐患整改。2023年上半年,公司未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和一般及以上的设备安全事故,继续保持安全生产“双零”目标,总体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二)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投产可控装机容量为1,274.69万千瓦,上半年可控装机净增加33.64万千瓦,均为新能源装机。在湖北省境内可控装机容量1,146.51万千瓦,占全省发电总装机容量7,825.36万千瓦(不含三峡电站2,240万千瓦)的14.65%。其中,公司水电装机465.73万千瓦(含秘鲁查格亚电站45.6万千瓦);火电装机463万千瓦(含新疆楚星电站30万千瓦);风电总装机容量111.58万千瓦;光伏总装机234.38万千瓦。
报告期内,公司天然气业务已在湖北省内建成38座场站,省内天然气长输管线675公里,覆盖湖北全省13个省辖市、州中除十堰市外的12个;煤炭业务方面,上半年煤炭贸易经销量为1,555.5万吨。
(三)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2023年上半年,公司完成发电量161.33亿千瓦时,同比下降9.06%。其中湖北省内发电量为137.25亿千瓦时,占湖北省发电量(不含三峡电厂)1,144.39亿千瓦时的11.99%。2023年上半年,公司水电发电量为41.45亿千瓦时(含查格亚电站),同比下降47.50%;火电发电量为97.09亿千瓦时(含新疆楚星电站),同比增长19.84%;新能源发电量为22.7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0.46%;输销天然气14.10亿方,同比减少14.18%;煤炭销售量1,555.5万吨,同比下降6.68%。
(四)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0.89亿元,同比减少15.37亿元,降幅14.47%。营业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初起调水位大幅降低且来水持续偏枯,水电发电量减少,致水电收入同比减少11.41亿元;二是因煤炭价格下降及煤炭销售量减少,致煤炭贸易收入同比减少9.5亿。报告期火电业务发电量增加,致火电收入同比增加5.97亿元;新能源装机容量增加,新能源发电收入同比增加1.92亿元。
202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1亿元,同比减少5.43亿元,降幅37.58%。主要是水电站年初起调水位大幅降低且来水持续偏枯,发电量大幅下降,水电业务净利润减少10.29亿元。报告期内,因火电发电量增加且煤价呈下降趋势,火电业务度电燃料成本同比减少,致火电业务利润同比增加4.51亿元;因装机规模增加、覆冰情况好于同期,致新能源发电量增加,新能源发电业务利润同比增加0.42亿元。
报告期内,其他重要事项详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3-073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8月22日,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结合网络视频方式在公司3706会议室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或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其中现场出席会议董事5人,陈志祥董事、关杰林董事及黄忠初董事等3名董事通过网络视频参会。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承军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于2023年8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2023年8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等业务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关于公司与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等业务风险持续评估报告》于2023年8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鉴于此议案属于关联交易相关事项,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同为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电力)及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峡财务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朱承军先生、涂山峰先生为三峡集团推荐董事,关杰林先生为长江电力推荐董事,因此朱承军、涂山峰、关杰林三位董事回避本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黄石阳新木港80兆瓦光伏项目和黄石阳新三溪50兆瓦光伏项目投资的议案》
2022年6月,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黄石阳新木港80兆瓦及黄石阳新三溪5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的议案》,会议同意由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阳新鑫光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新鑫光公司、项目公司)以总投资不超过65,960.15万元投资建设黄石阳新木港80兆瓦及黄石阳新三溪5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以下分别简称为木港项目、三溪项目)。
由于水利部相关政策调整,现木港项目用地涉蓄洪区,会议同意终止投资建设木港项目,继续投资建设三溪项目,总投资不超过27,139.77万元。同时,会议同意调整合资项目公司阳新鑫光公司注册资本金,由前次决策金额13,193万元调整为5,050万元,实缴出资金额由项目公司各股东方根据项目进展逐步缴纳到位,其中两个股东方即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及间接控股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黄石风电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分别向项目公司实缴注资不超过1,515万元,由新能源公司以自有资金增资解决。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黄石阳新木港80兆瓦光伏项目和三溪5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项目投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3-074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8月22日,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结合网络视频方式在公司3708会议室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或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李政监事、郭剑安监事、谢香芝监事、张泽玉监事、何昌杨监事等5名监事均通过网络视频参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政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和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报告的内容能真实反映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监事会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于2023年8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2023年8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3-076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黄石阳新木港80兆瓦光伏项目和三溪50兆瓦光伏项目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项目概况
(一)变更前投资项目概述
2022年6月10日,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能源、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黄石阳新木港80兆瓦及黄石阳新三溪5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的议案》,同意由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阳新鑫光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新鑫光公司)以总投资不超过65,960.15万元投资建设并后续运营管理该项目(以下简称木港项目、三溪项目)。阳新鑫光公司注册资本由100万元调整为13,193万元,实缴出资金额由各股东方根据项目进展按股比等比例逐步缴纳到位,其中两个股东方即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及间接控股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黄石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石风电公司)按持股比例分别向项目公司实缴注资不超过3,957.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黄石阳新木港80兆瓦及黄石阳新三溪5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本议案经湖北能源于2022年6月28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黄石阳新三溪5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于2022年10月15日正式开工,2022年12月首台机组并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三溪项目目前并网容量46.85MW。
(二)本次对外投资项目变更情况及审议程序
1、终止开发木港项目
项目前期工作期间,水利部印发相关指导意见,指出要严格管控各类水域岸线利用行为。光伏风力发电项目不得布设在具有防洪、供水功能和水生态、水环境保护需求的区域,不得妨碍行洪通畅,不得危害水库大坝和堤防等水利工程设施安全,不得影响河势稳定和航运安全,并依法依规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因木港项目所在地为牧羊湖备蓄洪区,阳新县水利与湖泊局要求项目建设开工前,应到相关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截至2023年6月,木港项目未能取得水利主管部门防洪评价行政审批意见,公司拟终止投资开发木港项目。
2、项目总投资和资本金调整事项
鉴于木港项目终止,仅投资建设三溪50兆瓦渔光互补项目,总投资将由不超过65,960.15万元调整为不超过27,139.77万元,同时调整合资项目公司阳新鑫光公司注册资本金,由前次决策注册资本金为13,193万元调整为5,050万元,实缴出资金额由各股东方根据项目进展按股比等比例逐步缴纳到位,其中两个股东方即新能源公司及黄石风电公司按持股比例分别向项目公司实缴注资不超过1,515万元,由新能源公司以自有资金增资解决。项目剩余所需投资由合资公司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对外进行融资解决。
3、本次对外投资项目变更事项审议程序
2023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黄石阳新木港80兆瓦光伏项目和黄石阳新三溪50兆瓦光伏项目投资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项目变更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项目变更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1、投资主体:阳新鑫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黄辉
4、当前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5、成立日期:2021年5月11日
6、住所: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城东新区俞家小区88号502
7、经营范围: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等(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主要股东:黄冈凯伦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0%)、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0%)、湖北能源集团黄石风电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0%)。三家股东单位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6月末,阳新鑫光公司资产总额18,089.88万元,所有者权益1,726.26万元。2023年上半年,阳新鑫光公司营业收入795.03万元,实现净利润631.53万元。阳新鑫光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变更后项目情况
黄石阳新三溪项目位于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三溪镇,采用渔光互补形式开发建设。根据Solargis数据库统计的辐照度数据,本项目2015~2020太阳总辐射平均值为1,275.3千瓦时/平方米。根据可研测算,本项目总投资不超过27,139.77万元。该项目符合国家政策及行业发展方向,公司具有较为丰富的建设运营及管理光伏项目经验,且该项目初步测算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投资要求,项目具有可行性。
四、本次对外投资变更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变更存在的风险
由于木港项目终止,可能引起前期工作相关合同纠纷;此外,本次投资变更后,拟单独建造三溪项目,无法发挥项目协同管理效应,可能导致三溪项目规模效益下降,投资收益不及预期。
公司将加快推进项目公司各股东方沟通,明确各股东方责任,降低引起木港项目合同纠纷的风险;三溪项目投产后,做好项目后期经营工作,加强成本控制,提高发电量;同时,积极跟进绿电、绿证交易,争取获取额外收益,提高项目盈利能力。
(二)本次对外投资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受国家政策调整影响,公司拟终止木港项目。本次变更是从项目实施的政策环境的实际情况出发,并结合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决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及主要财务指标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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