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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协议转让部分股份 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23-043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万达电影”)于2023年8月22日接到控股股东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投资”)通知,万达投资与其一致行动人莘县融智兴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莘县融智”)之间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事项已办理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3年7月17日,万达投资与其一致行动人莘县融智签署了《关于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万达投资向莘县融智转让其持有的万达电影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7,352,9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14%(以下简称“本次协议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二、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已于2023年8月21日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莘县融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22,437,3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1%,与公司控股股东万达投资、北京万达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文化集团”)和林宁女士为一致行动人。

  本次股份过户前后,万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莘县融智承诺将以其持有的全部222,437,331股万达电影股份承担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且承诺在业绩补偿完成之前自愿锁定全部股份。

  2、本次协议转让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股份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关于股份转让和信息披露的规定。

  4、2023年7月20日,万达文化集团与上海儒意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儒意”)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万达文化集团拟将其持有的万达投资49%股权转让予上海儒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间接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前述股权转让事项尚需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2、《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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