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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22        证券简称:禾信仪器        公告编号:2023-06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8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新瑞路16号1楼公司大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振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副董事长傅忠先生因身体原因请假。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陆万里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傅忠先生因身体原因请假,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上市前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2、3、4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1、2、3、4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议案1、2、3、4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周振、傅忠、共青城同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情况: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公司独立董事刘桂雄先生作为征集人,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2、3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截至征集结束时间,无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行使投票权。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桂玲、董宇恒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88622          证券简称:禾信仪器        公告编号:2023-069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3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3年2月5日至2023年8月4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及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书面的查询结果。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以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1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核查后认为:在自查期间,共有1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其对公司股票的交易决策系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其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漏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除以上人员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内部保密制度的相关规定,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行为或者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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