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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行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本行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行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本行14名董事全体出席董事会会议。

  1.3本集团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阅。

  1.4经202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2023年7月14日,本行向2023年7月13日收市后在册的A股股东派发2022年度现金股息每股人民币0.389元(含税),合计约人民币37.32亿元;2023年8月4日,本行向2023年7月13日收市后在册的H股股东派发2022年度现金股息每股人民币0.389元(含税),合计约人民币935.22亿元。本行不宣派2023年中期股息,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2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本半年度报告所载财务资料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注明外,为本集团数据,以人民币列示。

  1.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计算的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比率。

  2. 自2023年1月1日起,本集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根据准则要求,本集团追溯调整了比较期相关数据及指标。

  3.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黄金租借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本集团自2023年起将同业黄金租借业务进行列报调整,并相应调整比较期相关数据。

  2.3股东情况

  2.3.1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334,786户,其中H股股东38,987户,A股股东295,799户。本行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1. 该股份包含淡马锡控股(私人)有限公司持有的本行H股。截至2023年6月30日,国家电网、长江电力和宝武钢铁集团分别持有本行H股1,611,413,730股、648,993,000股和335,000,000股,代理于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除去国家电网、长江电力和宝武钢铁集团持有的上述股份,代理于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的其余H股为93,831,101,459股。

  2. 截至2023年6月30日,国家电网通过下属子公司持有本行H股情况如下:国网国际发展有限公司296,131,000股,国家电网国际发展有限公司1,315,282,730股。

  3.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汇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4. 上述股东持有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股份质押、标记、冻结情况未知外,其他上述股份无质押、标记、冻结情况。

  2.3.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本行优先股股东总数为25户,均为境内优先股股东。本行前10名境内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1. 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根据本行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的信息统计。上述优先股不存在表决权恢复情况,不存在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2. 本行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之间、上述优先股股东与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2.4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5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事项

  2023年上半年,受高通胀、高利率、地缘政治冲突等因素影响,全球经济下行风险增加。欧美经济增速整体放缓,海外银行业风险上升,国际金融市场脆弱性增加。中国经济持续恢复,生产需求基本平稳,就业物价总体稳定。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5.5%,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7%。

  国内金融监管聚焦抓改革、补短板、促发展、惠民生、防风险,全面深入推进落实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和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原银保监会、人行推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促进银行提升风险计量精细化程度,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银行业加大风险防控力度,总体保持稳健运营。截至6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406.2万亿元,同比增长10.4%。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1.62%,主要风险监管指标处于合理区间;拨备覆盖率206.1%,持续保持在较高水平;资本充足率14.66%,风险抵补能力充足。

  上半年,本集团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提升,推动自身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资产负债规模实现较快增长,集团资产总额38.25万亿元,增幅10.56%;其中发放贷款和垫款净额22.36万亿元,增幅9.11%。负债总额35.30万亿元,增幅11.27%;其中吸收存款27.63万亿元,增幅10.42%。经营效益保持同业领先。实现净利润1,672.95亿元,增幅3.12%;利息净收入3,121.85亿元。净利息收益率1.79%,年化平均资产回报率0.92%,年化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95%,资本充足率17.40%。资产质量总体平稳。集团不良贷款率1.37%,稳中有降;拨备覆盖率244.48%,保持良好风险抵补能力。

  展望2023年下半年,受地缘政治冲突、主要发达经济体货币政策收紧、欧美银行业风险上升等因素影响,全球经济增长仍面临压力。我国经济具有巨大的发展韧性和潜力,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随着市场需求稳步恢复,中国经济有望保持整体回升向好的态势。

  面对错综复杂的经营环境,中国银行业挑战和机遇并存。一方面,全球通胀压力仍存,发达经济体货币紧缩政策延续,外部不稳定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我国正处在经济恢复和产业升级的关键期,国内需求仍显不足,经济恢复向好基础仍待巩固。另一方面,我国加大宏观政策调控力度,着力扩大内需、提振信心、防范风险。随着支持民营经济、扩大消费内需等政策落地,以及基础设施领域、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科创等重点领域投资力度加大,银行业拓客获客、优化业务结构、改善效益将会迎来新的发展空间。

  下半年,本集团将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履行大行责任,为实体经济提供稳固有力的金融支持。加大零售信贷投放力度,服务建设国内消费大市场。保持对公信贷支持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做好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二是深化新金融行动,强化战略执行落地。进一步推动住房租赁贷款投放,做好“CCB建融家园”运营管理。全面深化数字普惠生态,加大普惠金融授信客户拓展力度。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优化“裕农通”线上线下综合服务平台。持续完善绿色发展金融体系,将ESG理念融入经营管理。增强金融科技支撑能力,加强集团一体化研发协同。三是加强业务板块内外协同,增强市场竞争力。公司金融板块做大做优对公客群,个人金融板块持续打造零售银行优势,资金资管板块坚持以优质的服务和合理合规的创新创造价值。围绕高质量发展目标要求,推动板块间协同、区域协同、母子协同、前中后台协同、境内外协同。四是强化科技渠运支撑,提升数字化敏捷响应能力。完善业务需求统筹管理机制,提高敏捷交付和智能运维能力。加强数据治理,健全数据安全治理体系和数据质量长效管控机制。提升网点渠道运营质效,深化平台化经营,推进手机银行和“建行生活”融合发展。五是夯实精益管理基础,增强价值创造能力。加强资产负债管理,做好存贷款业务差异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推进资本集约化管理。抓好全面成本管理,推动网点工作集约化运营。推进专业队伍建设,提升客户服务质量。六是全面压实风控责任,牢牢守住风险合规底线。强化全面风险管理,持续完善“三道防线”协同机制。强化集团统一信用风险管理,加强资产质量跨周期管理。强化海外风险管理、合规经营、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声誉风险管理。

  重大事件

  2023年5月,原银保监会北京监管局批复同意本行子公司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建信消费金融”)开业。建信消费金融由本行、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和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注册资本72亿元,本行持股比例83.33%。2023年6月,建信消费金融完成公司设立登记手续并正式开业。详情请参见本行2023年5月31日发布的公告。

  2023年5月,本行于境外发行“生物多样性”和“一带一路”双主题绿色债券,募集资金合计折合7.8亿美元。2023年3月,本行发行200亿元二级资本债券和100亿元绿色金融债券。

  2023年3月,本行向建信住房租赁基金(有限合伙)实缴出资50亿元,累计实缴出资100亿元。2023年2月,建信住房租赁基金(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变更为建信住房租赁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其他重大事件请参见本行在上交所、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及本行网站披露的公告。

  其他持股与参股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其他持股和参股事项。

  报告期后事项

  本行于2023年7月18日完成发行300亿元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前5年票面利率为3.29%,每5年调整一次,在第5年及之后的每个付息日附发行人有条件赎回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本行的其他一级资本。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

  股票代码:601939         股票简称:建设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3-03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8月23日)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在北京和香港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行于2023年8月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田国立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14名,实际亲自出席董事14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 关于信贷资产处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关于新增2023年度公益捐赠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在本行董事会现有人民币1亿元全年公益捐赠额度基础上,新增人民币3,390万元额度,用于全行巩固脱贫及乡村振兴等事项,该额度内的捐赠支出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在董事会获得股东大会授权的前提下,该额度内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的单项捐赠,由董事会授权高级管理层审批。

  本项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境外子银行管理办法(2023年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业绩公告。

  请参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五、 关于2023年上半年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关于2023年恢复与处置计划更新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关于《2023年第二季度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重要模型和关键参数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关于悉尼分行境外高级监察官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同意明确由首席风险官履行悉尼分行境外高级监察官(SOOA)职责,当首席风险官暂时空缺时,由分管风险的行领导代为履行悉尼分行SOOA职责。

  九、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和监事薪酬分配清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请见本公告附件1。

  独立董事认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和监事薪酬分配清算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和监事薪酬分配清算方案》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和监事薪酬分配清算方案》请见本公告附件2。

  十、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清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张金良先生、崔勇先生和纪志宏先生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认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清算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清算方案》。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清算方案》请见本公告附件3。

  十一、 关于聘任李民先生担任本行副行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认为李民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条件。独立董事同意聘任李民先生担任本行副行长。

  本次会议同意聘任李民先生担任本行副行长。李民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条件。李民先生担任本行副行长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需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其任职资格后履职。

  李民先生,1971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2019年8月至今任本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21年4月至今兼任中国建设银行(亚洲)非执行董事;2019年7月至2022年12月兼任本行研修中心执行副校长;2017年4月至2019年8月任本行河北省分行行长;2012年9月至2017年2月任本行广东省分行副行长;2010年5月至2012年6月任本行广东省分行行长助理。1993年7月至2010年5月,李民先生先后在本行东莞市分行、广东省分行计财部、办公室、广州越秀支行、广东省分行人力资源部工作。李先生是高级会计师,2002年6月武汉大学金融专业毕业,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93年7月西安交通大学审计学专业毕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

  附件1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董事和监事薪酬分配清算方案》的议案表决情况

  附件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董事和监事薪酬分配清算方案

  注:

  1. 自2015年起,本行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按中央薪酬改革有关政策执行。

  2.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独立董事、职工代表监事和外部监事在本行领取津贴。

  3. 上表中税前报酬为本行董事、监事2022年度全部报酬数额,其中包括已于本行2022年年报中披露的“已支付薪酬”数额。此方案为本行2022年年报中董事、监事报酬部分的补充信息。

  4. 2022年度,本行董事和监事均不存在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情况。

  5. 徐建东先生、田博先生、夏阳先生、邵敏女士、刘芳女士及张奇先生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派驻董事,其薪酬在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领取。除此之外,本行部分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因在其他法人或组织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而使该法人或组织成为本行关联方。除上述情形外,报告期内本行董事、监事均未在本行关联方领取薪酬。

  6. 董事、监事变动情况:

  (1) 经本行2021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和董事会审议,张金良先生自2022年6月起担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

  (2) 经本行2021年度股东大会选举,田博先生、夏阳先生自2022年6月起连任本行非执行董事,格雷姆·惠勒先生、米歇尔·马德兰先生自2022年6月起连任本行独立董事;

  (3) 因工作调动,王江先生自2022年3月起不再担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

  (4) 因工作变动,张奇先生自2022年12月起不再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

  (5) 经本行2021年度股东大会和监事会选举,王永庆先生自2022年6月起连任本行监事长、股东代表监事;

  (6) 经本行2021年度股东大会选举,赵锡军先生自2022年6月起连任本行外部监事;

  (7) 因工作变动,杨丰来先生自2022年11月起不再担任本行股东代表监事;

  (8) 因年龄原因,邓艾兵先生自2022年11月起不再担任本行职工代表监事。

  附件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清算方案

  注:

  1. 自2015年起,本行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按中央薪酬改革有关政策执行。

  2. 上表中税前报酬为本行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全部报酬数额,其中包括已于本行2022年年报中披露的“已支付薪酬”数额。此方案为本行2022年年报中高级管理人员报酬部分的补充信息。

  3. 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情况。

  4. 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1) 经本行董事会聘任并经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原银保监会”)核准,生柳荣先生自2022年11月起担任本行首席财务官;

  (2) 经本行董事会聘任,崔勇先生自2022年8月起担任本行副行长;

  (3) 经本行董事会聘任并经原银保监会核准,张金良先生自2022年5月起担任本行行长;

  (4) 因工作调动,王浩先生自2022年7月起不再担任本行副行长;

  (5) 因工作调动,王江先生自2022年3月起不再担任本行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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