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2 证券简称:颀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2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15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4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8,737.3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23,262.6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4月13日出具了《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 [2023]27694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97,309.78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并按管理办法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2023年4月,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龙门支行、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四牌楼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徽州大道支行无签署协议的权限)、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无签署协议的权限)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严格按照上述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4,345.32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527.99万元。上述事项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3]33596号)。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暂未完成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置换。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6,9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66%。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上述事项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部分金额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资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合理、规范,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报告期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公司代码:688352 公司简称:颀中科技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6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52 证券简称:颀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0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1日以通讯和邮件方式发出,于2023年8月23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左长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以及《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8)。
特此公告。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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